如果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辅导学生数在3~10人以下(包含10人),被教育局查处的,除了在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外,还要扣发6个月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城郊学校5年内不得聘用,城区学校10年内不得聘用。
如果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辅导学生人数在10人以上,被教育局查实的,除了教育系统通报,行政记过或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更严厉的是,扣发12个月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原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城区、城郊、建制镇、街道所在地公办学校10年内不予聘用。
校领导参与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的,除了按相关规定处理外,一律免去其领导职务。
一人违规带生
影响全校教师年终奖
教师违规带生被查实的,除了教师本人受到相应处罚外,所在学校的校领导、其他教职工都要因此受“牵连”。
《办法》规定,年度内学校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被教育局第一次被查处的,由教育局领导对校长、书记进行约谈;第二次被查处的,校长、书记向教育局党委专题汇报“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治理情况,教育局纪工委对校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在义乌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扣发校长、书记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三次被查处的,校长、书记按不胜任现任岗位予以调整。
学校违规组织办班补课,被教育局查处的,义乌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并给予校长、书记行政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校长、书记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
学校年度考核成绩与在校老师的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办法”规定,年度内因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被教育局查处一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予以扣分;被查处两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降低一个等级;被查处3次的学校,年度学校考绩列为不合格;在学校内办班被教育局查处的,学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考绩列为不合格。也就是说,如果教师违规带生被查实,将影响到所在学校的每个老师的年终奖的发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