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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车展

看到“龟速”行驶的高音广告车可举报

2014-07-07 1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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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新闻网 作者:黄贲

街头的广告车队。记者 傅俊 摄

本报消息(记者 黄贲 倪寒霞)“声音开得很响,大老远就听到了。”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热线83186666反映,前几天在市区双溪西路上,有流动广告车利用扩音设备搞促销,高分贝“嘶吼”的音频和循环播放的宣传内容令他很受折磨。

“大嗓门”广告车扰民

陈先生在双溪西路上开店。他说,当时从远处传来一片声响,只见三四辆小型面包车依次排成长队,缓慢向前行驶。这些车的车身两侧及尾部装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着商业广告;车上还装有音响,配合画面反复播放着音乐及广告词,音量分贝极高。“电子屏上不断变换的色彩很刺眼,我看了一会,眼睛感到酸痛。”

陈先生说,这些流动广告车在双龙南街、宾虹路等市区主干道上十分常见,基本上都是房地产项目、服装批发、店铺打折等商家宣传广告,尤其是“五一”小长假、“国庆节”等节假日前夕,在市区做流动广告的车子会明显增多。

“这些流动车队一般是三四辆车,最多的有十几辆,共同点是车上都配备了‘大嗓门’喇叭,所到之处,喊声一片。”陈先生说,这已经成为一种街头噪音,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据了解,长期受超标噪音干扰,不仅会损害听力,还容易危及身体健康。

网友“JUJU”也曾遭遇此类情况。“市区主干道本来车就多,广告车开得很慢,交通容易拥堵。”她说,一个多星期前,她开车在宾虹路与双龙南街交叉路口等红灯,只见对向直行车道缓缓开过来一排流动广告车,大概有七八辆,车速10码左右。绿灯亮起时,跟在后面的司机纷纷鸣笛催促,提醒广告车加速行驶,但车上司机无动于衷,依旧保持缓慢速度前行。

“声音调到最大确保效果”

记者通过网络上的业务电话联系了金华本地一家流动广告车租赁公司。一名负责人说,用灯箱广告车做宣传一般分早晚两个班,上午、下午两班时间共12小时,每辆车每班收费750,如果需要的车多,宣传天数久,价格可以再优惠一点。LED广告车也有,价格要高出20%~30%。他们会负责广告语、车体喷绘等内容的制作,并根据顾客提出的线路要求,反复行驶和播放。车子不限里程,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开到义乌、东阳等周边县市。

该负责人说,为了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车辆会确保以缓慢的速度行驶,在每辆车上都安装了监控,可以全程监督。每辆车上都装有两个喇叭,可以同时打开,声音会调到最大,确保效果。

“现在管得严不严,不会被查吧?”听到记者有所顾虑,该负责人说,不需要担心,即便出了问题,他们会全权负责。

“大嗓门”违规欢迎举报

采访中,很多市民对流动广告车提出质疑,他们表示,商家进行广告宣传本无可厚非,但不考虑市民感受,制造噪音扰民实属不该。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市区道路慢行的广告车身上有很多违法点。如市区噪音扰民,违反了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车身广告属于户外广告,需要经过行政执法部门审批;广告内容需要经过工商部门备案;广告车的车身改装、颜色变更需要经过交警部门审批等等。

根据我市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金华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车载喇叭进行商业宣传;第二十四条规定,利用机动车车身设置户外广告的,不得影响车辆驾驶安全。

也就是说,在市区道路“龟速”行驶的“大嗓门”流动广告车肯定不符合相关规定,市民遇到可以拨打88900000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金华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由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等行政处罚;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户外广告的,由市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道路交通、城市绿化等有关规定的,分别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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