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全莹银)陈某在市区一单位当驾驶员。现在单位公车要清理拍卖,他谎称能买到便宜二手公车,向好友骗取25700元。7月11日,陈某因涉嫌诈骗被婺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32岁的陈某是金华人。今年4月底,他与妻子、朋友朱某一起吃饭时谈及:“现在公车改革,单位要清理车辆,有一批车要拍卖,有机会的话弄辆回来开开?”朱某动了心,让陈某帮忙打听,看看能否以便宜的价格买到一辆。
几天后,陈某打电话给朱某,称购车的事情能够办成,车价为18500元。5月6日下午,朱某把买车的钱如数交给陈某。过了一会,陈某打电话告知朱某,钱已交到单位,让朱某耐心等待。
5月下旬,朱某问陈某购车进展情况,陈某说不要急。直到7月2日,陈某主动打电话给朱某,说7月8日就可以提车了,但需要补交7200元的车辆购置税。朱某又把钱交给陈某。
不过,次日朱某就变卦了,他告诉陈某自己要出差,不想买这辆车了,想把钱要回来。陈某起初一再拖延时间,到后来把手机关掉了。朱某觉得可疑便报警。
事实上,陈某并没有把钱交到单位,而是因为急着用钱,把朱某的钱用掉了。陈某第一次骗来的18500元,大部分汇给前妻,用作女儿的学费与生活费,其余的由其挥霍掉。第二次骗来的7200元,陈某用于偿还债务与个人消费。
7月10日,陈某在市区一家网吧内被站前派出所民警抓获。
警方提醒,根据规定,公车改革中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不能通过私下途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