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徐枫 通讯员 卢友旺)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市物价局从本月18日起,将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行为专项检查,查处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除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以外,其他各类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自主定价。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一是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根据规定,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58等信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样式可通过浙江省物价局网站查询);二是经营者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包括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是否存在高于政府定价的行为,是否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免费停放时间,是否对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是否存在超公示标准收费等情况。
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贾小峰表示,物价部门将对重点区域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停车场经营者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性质恶劣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民在停车过程中一旦发现停车场违规收费侵害自身权益,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