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张帅 见习记者 盛游 文
记者 李建林 摄
我们时常能在街头巷尾看到“僵尸车”:或停泊车位或停马路边,满身的污垢和垃圾说明许久没人使用。有的四轮被卸,想走都不可能;有的窗户已碎,车内成了垃圾场……
从专业角度说,“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或路边、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中,部分已被私下拆解,车辆不复存在,但在车辆管理部门数据库中“户口”仍在。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市近8万辆“黄标车”中就有2.78万辆“僵尸车”。
【调查】不挪窝,市民有意见
这两天,金华市民祝一帆为小区地下停车库里的“僵尸车”伤透脑筋。
老祝是市区和信路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该小区有一个地下停车库,80个泊车位。那辆“僵尸车”是老式江铃皮卡,市区牌照,去年11月起就停在车库进出口通道上。
刚开始,老祝以为是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后来,不断有业主向物业反映,称这辆车长期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进出。通过查询,老祝找到了车主。车主姓陆,金东区澧浦镇人。电话里,车主说有时间会来开走,但过了3个月车还是一动不动,打电话发现对方已停机。
为不影响车辆通行,老祝找来拖车把皮卡挪了位置。9月10日晚上,皮卡车主找到物业,称物业无权动他的车子,还说自己放在车内的一块手表不见了。当时,皮卡车主还与闻讯赶来的几名业主发生争执。
在市区丹光东路与金带街交叉口,也停着一辆柳州五菱小货车。车子是金华牌照,右侧两扇车门被撞扁,左侧两只轮胎没气,从车前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看,该车的年检时间是2013年7月。
在附近做生意的李翠华说,这辆车停在这里好长时间,由于正好在泊车位上,交警、城管也束手无策。放暑假时,许多孩子把车子当成“游乐场”,爬上爬下闹着玩。有的流浪汉还会睡在里面。
在市区双溪西路与金衡街交叉口,一辆皮卡更是成了垃圾桶,车斗和驾驶室内丢弃着生活垃圾。
附近居民说,他们曾多次寻找这辆皮卡的主人,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帮助下,皮卡车信息查清楚了,车主也联系上了。这辆皮卡已于2011年1月31日过了年检有效期,车主是金东区孝顺镇人。打电话给车主,车主表示“有空会将车子开走”。过了这么多天,皮卡还是停在原处不动。
【追踪】卖价低,车主不想管
未到强制报废年限,为何车主会弃车不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车主死亡、服刑等因素,经济因素是“僵尸车”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车辆报废回收往往让车主得不偿失。
业内人士介绍,一辆车需要报废时,回收价格很低,又需要花时间走程序,有些车主觉得麻烦,索性乱停后便不管了。此外,有的车辆没有经过年审,车况可能也不好,车主不愿再回去年审或拿去报废,也会在街上或者小区里一丢了之。
目前,我市唯一具有报废机动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是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拉到他们公司报废的机动车近600辆,如果加上交警部门查扣的强制报废车,数量在800辆左右。与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相比,报废车增长量少之又少。
该负责人说,他们公司按照重量回收报废车,私家车每吨550元,单位用车每吨400多元。以一辆别克君越为例,该车的整车重量是1695公斤,也就是车主只能拿到932元。“多数车主觉得即使没到报废年限,一旦车况不佳或出了事故产生高额修理费,再加上路桥费、车船税、违章罚款等费用,远远高于车主将车辆强制报废得到的收益,不如随便一扔省事。”
除乱停乱放外,车主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找家修理公司进行拆解。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汽车修理厂,发现厂内或多或少停放着待拆卸车辆。市区城北街道祝丰亭社区一家修理厂老板卢先生说,一些车况良好的车子拿去报废太可惜,不如卖给修理厂价格会高一些,而且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还可以重新利用。
【处罚】多头管,
部门也为难
据市交警支队统计,目前我市共有“黄标车”79955辆,其中“僵尸车”2.78万辆。针对这些“僵尸车”,市交警支队于8月底下发过通知,要求若是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前往车管部门进行车辆审核,将强制注销。
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科长何国南说,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未申请报废、年审期已过不前来年审或者停在某处长时间未曾使用的车辆,都属平常所说的“僵尸车”。“对于在道路上行驶的‘僵尸车’,交警部门正在严查,并设有智能卡口。”何国南说,如果发现达年审期限但未去年审车辆,将按规定查扣,发现有人驾驶达强制报废年限车辆,还将扣下驾驶证。
何国南坦承,由于交警、城管等存在执法范围局限,停在泊位、小区内的“僵尸车”处于管理真空地带。“一旦市民向我们反映此类‘僵尸车’问题,目前只能通过联系车主,对其进行劝导,让其挪车,不要长期侵占公共停车资源。”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法规处处长李国建说,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僵尸车”,城管执法人员可前往拖车并进行强制报废。未达强制报废年限的“僵尸车”,较为可行的办法是将其先拖至一个统一的场地保管,联系车主前来处理。目前,由于市区没有可以存放大量车辆的场地,实行起来也较为困难。
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建议,首先应让处理“僵尸车”有法可依。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增加相关条款,对在公共道路上停满一定年限的“僵尸车”,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进行处理。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在通知车主无果的情况下,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可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进行处置。其次,应严格落实奖惩结合的办法。如果车主名下存在报废车辆,在未完成报废手续前,其名下的其他车辆不予颁发新牌证。另外,车主申请报废车辆,可得到相应的补贴资金。
今年7月起,我市对“黄标车”加大整治、淘汰力度,今年计划淘汰“黄标车”4.8万辆,2015年将淘汰所有近8万辆“黄标车”。市政府出台《金华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决定8月18日起受理“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昨天,记者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了解到,8月18日至9月12日,市区已淘汰700多辆“黄标车”,其中就包括一批“僵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