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闯禁行区域,开始罚了。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截至11月7日,义乌市车管所已注销黄标车4000多辆,交警大队“电子眼”自动抓拍和各路面中队设卡查处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1300多起。其中,注销和查处的黄标车以货车为主。
电子警察抓拍
“闯禁”黄标车
从11月1日起,义乌环保和交警部门联合对黄标车“闯禁”行为进行严查。上周,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1月6日中午12时许,交警在篁园路与江滨路交叉口设卡查处黄标车“闯禁”。不一会儿,一辆白色的江淮货车被拦了下来,民警上前一查,车窗玻璃上贴着黄色的环保标志。“我是给厂里送货的,老板说过黄标车不能进城,我以为中午交警是休息的。”司机说,厂里已经购买了加长型的五菱货车,但因为新车暂时没到,这段时间只能继续用旧货车送货。
在随后的半个小时内,交警又查处了6辆“闯禁”黄标车,每个司机均被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刚开始,部分驾驶人有些抵触情绪。”交警说,不过听了解释后,他们都配合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会去购新车,减少污染源。
据介绍,当天,交警还在义乌市区多个路口设卡查处。多数“闯禁”车主表示,之前他们收到了交警的提醒短信,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已与环保部门对接,将黄标车车牌号导入交警卡口监控系统,卡口监控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凡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对拍到“闯禁”的车辆,将严格依法处罚和记分;凡现场查获3个验车周期未验车的机动车,将强制扣车,送机动车检测站检验,经维修检测后仍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目前,电子警察已抓获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近千起。
自愿淘汰黄标车
越早补助越高
义乌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黄标车该淘汰而不淘汰的,后果很严重。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当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黄标车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的,将被限制办理新车上牌等车管业务,即买了新车也不能上牌照,如果有其他二手车的也不能过户交易。
“只有在义乌注册登记上牌,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半年及以上且非因达到报废年限自行报废的黄标车,才能申请淘汰补助。”据义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黄标车越早淘汰补助越高,“在补助过程中,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日期、淘汰批次,实施黄标车淘汰补助,并根据车辆淘汰申请受理时间对应的年度核定标准给予补助。同一车辆,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超过规定期限申请淘汰的,补助标准为全额的60%。”
据了解,在12月31日之前申请补助的,以及初次登记注册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黄标车,在2015年6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补助金额在2200~24750元之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补助的,以及初次登记注册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 2009年12月31日的黄标车,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补助的,补助金额在1300~149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