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在东阳一派出所的联调室内,一起争执了两个多月的汽车纠纷画上了句号。
去年12月29日,消费者虞某在东阳某汽车4S店通过按揭方式以40万元购得一辆某品牌进口汽车。“没想到,新车才开了不到1000公里,就出了问题。”他说,发动机上的一个盖子掉了,导致发动机冒烟。
虞某第一时间与经销商取得联系,要求退车或者换车。4S店当即向虞某提供了代步车,不过对于退车或换车的要求,4S店方面没有同意。“汽车产品国家有三包规定,消费者碰到的情况不符合换车要求,我们只能更换发动机。”
双方签订了代步车借用合同,到期日期为今年的2月28日。其间,双方几经洽谈,一直没有达成纠纷的解决方案。虞某以纠纷未解决为由,不肯退回代步车。就代步车归还一事,双方起了新的争执,并报了警。
消保分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出现僵局,甚至产生言语上的冲突。工作人员见状,采用“点对点、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及时扭转了局面。
“消费者本身的强势,给了经营者一定压力;新闻媒体的介入,又给了经营者一种无形的压力;再加上行政部门联合形成合力,让经营者必须更为认真负责地面对调解。”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则是一方面经历了将近两个月的“折腾”,另一方面通过多方咨询也知道自己早先提出的要求是不可能达到的,于是放低了要求希望尽快了断。
在工作人员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汽车4S店同意为消费者虞某免费更换汽车发动机并补偿2万元车价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