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么热的天,走在路上的人都是不带孜然的烤肉。下午两三点钟,地面温度最高,“烤肉”们外出办事,都恨不得脚踩风火轮。
可是,偏偏有些人,不体会“烤肉”的苦,把车子停成这样,活脱脱一副路霸的嘴脸。
今天上午(8月5日),市民孙女士就向本报反映了她遇上的一个“路霸”:
昨天下午(8月4日)3点多,我在古子城办完事,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在飘萍路上。当时太阳明晃晃的,路上人不多。我骑在非机动车道上,边上 有栏杆。没想到,骑到卖玉石古玩这片房子前,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整条非机动车道都被一辆白色的上海通用汽车给拦住了。这辆车斜停在路上,头在非机动车道 上,尾巴在机动车道上。我看了看汽车与栏杆之间的缝隙,只有30厘米左右,这电动自行车哪儿能过去?无奈,我只有下车,掉头往回骑,然后拐入机动车道。我 掉头时,后面也来了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大姐,她也掉头了,我们一起骂“太过分了”。
孙女士很气愤,拍下了这辆“路霸”的照片,她问本报记者,能不能在微博微信或论坛上给这辆“路霸”的车牌号曝曝光?实在太可恶了!
记者咨询了我市的律师张丽蓉,她说曝光车牌号有侵权的可能。她给记者发来一个链接,里面有类似案例,也有律师说法,在律师看来,乱停车是不文明行 为,属于道德范畴,合理合法的曝光对文明无疑有推动作用,但曝光他人车牌号,采取的是“网络暴力”的形式。车牌号码具有与公民姓名权同等的属性,即公民固 定使用的、使车辆同其他车辆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曝光他人车牌号码的行为涉嫌侵犯被曝光者隐私权,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市交警四大队,把孙女士拍下的照片发送了过去,对方回复说,对于市民取证的违章停车的照片,他们不予以采纳,因为违章停车的 拍摄角度和证据的采集是有规定的,但“从照片上来看,这辆车是违章停车的,我们会向大队领导反映这个问题,经过审核,如果达到标准,我们可以进行处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