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车里也会放些贵重物品。洗车时为了省事,部分车主不把贵重物品拿出,给了某些人可乘之机。今天,义乌市检察院起诉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他常去各洗车店应聘,然后趁洗车时盗窃财物。
去年5月,贵州人李某使用捡来的身份证并化名“小秦”,在义乌市福田街道某洗车店打工,主要负责汽车美容。同年6月5日清晨7时许,店里接到一单清洗一辆丰田皇冠车的生意,由李某和另外一个同事分工负责。
李某擦洗驾驶室时,趁同事不注意,打开扶手箱,看到里面有一叠钱,就偷偷放进口袋,后借故离开洗车店,没跟老板打招呼,也没结算工资。后老板查看监 控时,发现李某在洗车时行为异常,且事后不声不响就离开,就打电话给车主。此时,车主才发现放在扶手箱内的1万元现金不见了,赶紧报案。由于李某使用假证 件,公安机关未能锁定李某身份。
李某当日盗得1万元后,一部分用于归还债务,一部分用来购买毒品,当晚就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从看守所出来后,李某逃到绍兴柯桥,故技重施,在洗车店打工伺机盗窃,后因为盗窃罪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去年11月30日,义乌公安机关将刚刚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刑满释放的李某抓获。
其实,李某2011年就化名“小杜”在广州省深圳市作案,在3家洗车店内实施盗窃3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因犯盗窃罪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洗车时要多留个心眼。目前,很多有车一族在洗车时不会将放在车上(中间扶手箱、储物箱、后备箱等)的财务取出,让李某这样 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轻易得手。此外,很多车主习惯于将行驶证、驾驶证长期放置在车上,若非使用,一般都不会去管,如被盗取用于抵押、贷款等,后果不堪 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