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市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载客营运、客车不按规定营运、出租车不按规定经营等行为。截至昨天,市运管局共检查车辆78辆,已查扣无营运许可的专车21辆,其中处理19辆。
据悉,1月8日,市道路运输运管局运政稽查大队接到多起关于网络专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举报,接到举报后相关中队立刻赶往现场,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查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辆。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取 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据了解,为维护金华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针对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市运管局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春运结束,开展市区道路客运市场的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载客营运。规范客车运营行为。
重点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的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不按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异地驻点营运、拒载、拼载、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近期以来,运管执法人员将在各自执法区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调动两个机动中队,加强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G60金华市区出入口等客流集散地的执法监管。整治期间各中队在查处相关违法违章行为时,也要加强对行为人的引导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