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中旬开始,永康市启动交通违法行为百日大整治,严管重罚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截至今年5月底,永康市机动车保有量29万辆,今年1到5月新增机动车11721辆,平均每3.3人就有一辆车。如此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让道路交通不堪重负,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让拥堵的道路雪上加霜。
永康交通违法行为百日大整治集中整治阶段将持续3个月,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其中,重点区域为城区三个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重点整治区域为:国、省、县道及城区主干道路;市区九铃路、金城路、丽州路、望春路、华丰路、金胜路、紫微路等七条严管道路等。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涉牌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货运车辆违法、机动车交通陋习、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非法车辆上路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实效,永康出台了五条“铁规”。一是“零容忍”。所有高清“电子警察”全天候、满负荷工作,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二是顶格罚。整治期间,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顶格处罚。三是叠加罚。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每月由作出处罚的执法部门将情况通报给市纪委(监察局)和所在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事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等行业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由所在单位采取扣发奖金等形式再予以叠加处罚。四是积分关联征信,对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或5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罚的,其交通违法信息要关联到个人征信应用。五是源头治理。对销售、改(拼)装非标车辆的商店、窝点开展综合治理。对违规生产销售厂商做到“有证严处、无证取缔”。全面禁止本市加油站为燃油助力车和无牌无证车辆提供加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