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环保部门了解到,自7月1日起,浙江省《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660-2016)正式实施,预示着我市即将执行更为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标准。
据悉,新标准(DB33/660-2016)分为第一阶段标准和第二阶段标准,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的第一类轻型汽车,也就是常见的5座小轿车为例,第一阶段标准规定机动车尾气中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7.8g/km,比老标准(DB33/660 -2008)12g/km提高了4.2g/km;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2.5g/km比老标准4.5g/km提高了2g/km。而第二阶段标准则更高,其中一氧化碳为6.3g/km,比第一阶段还高1.5g/km;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为2.0g/km,比第一阶段高0.5g/km。
“我市7月1日起执行的是第一阶段的排放标准。”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执行后小轿车尾气一氧化碳排放量将降低35%,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将降低44.4%。
据有关专家测算,新标准实施后,国一、国二汽油车检测合格率将可能下降约30%,而对国四及以上标准汽油车的检测合格率则影响较小。为此,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务必严格按照周期做好车辆动力系统和排气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加注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燃油,选择使用品质可靠的燃油清净剂;如爱车车龄在10年以上了,则能主动淘汰更新为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
另外他还提醒,省内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5个地区7月1日起执行的是第二阶段标准,牌照所属地为这5个地区的车辆到我市检测,同样将执行第二阶段标准;而我市牌照的车辆到上述5个地区检测,则也与当地车辆一样,执行第二阶段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