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1日开始,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市区废旧弃用车辆清理整治。
据介绍,从7月1日至8月20日,三部门将对长期占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停放的废旧弃用车辆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整治范围为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整治对象为长期占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居住小区等公共资源停放,具有车身布满灰尘、破烂不堪、无人问津等弃用特征的机动车辆(俗称“僵尸车”)。
根据通知要求,从7月1日发布通告起,上述机动车辆的车主应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及时驶离,逾期未清理、驶离的,三部门将实施强制拖离清理,并按车辆状态和情形依法分类处理。
三部门还公布了后续处置联系电话:0579-8267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