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再次来到看守所,提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的朱某。同时,还向朱某出示了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牌证制作中心给出的其驾驶车辆时使用的是假牌照的鉴定结论。知道无法隐瞒事实后,朱某终于交代了购买和使用假牌照的事实。
朱某是永康人,在东阳开店。今年3月,有人想将一辆蓝色雪弗兰轿车抵押给他。朱某认为这桩买卖挺划算,同意抵押。当时,对方告诉他,该车有违法驾驶记录未处理,上路时要注意。害怕车辆被扣的朱某竟自作聪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副同款车型的牌照,将原牌照拆下后,换上网上购买的外省牌照。
7月1日晚上8时许,在家喝了3瓶啤酒的朱某驾驶这辆挂了假牌照的轿车去南马。经过南马振兴路移动公司门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122mg/100ml,超过醉酒驾车标准值。
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朱某支支唔唔提供不出。同时,民警发觉到该车牌照有异样,就依法暂扣了车辆,并将驾驶人传唤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朱某曾有多次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记录。如2014年4月20日,因酒后驾车被处以罚款105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2015年11月3日,朱某再次因酒后驾车,被处以拘留3天、罚款4100元、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这次,朱某不光无证、酒后驾驶,还将面临使用假牌照的处罚。7月2日,朱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