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义乌拘留所里,贵州人匡某对自己半夜驾车冲卡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
7月12日,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协警在江东路与五爱路交叉口查处酒驾。
凌晨1点40分许,带队的副中队长李自永猛然听到前方队员的哨声,紧接着是一声清脆的响声。
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呼啸而过,根本不顾交警示意停车坚持,好在眼尖的队员记下了车牌号。
接到警情,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作战研判室开始运转,后台人员通过数据分析,马上锁定车主信息。7月13日,义乌交警顺藤摸瓜,在福田诚信一区查获当事人。
据了解,半夜驾车冲卡的匡某,28岁,因为没有携带驾驶证心里害怕,当时就想一冲了之。想不到,义乌交警很快找上门来。
目前,匡某因涉嫌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义乌警方行政拘留9天。
副中队长李自永说,驾车冲卡容易害人害己,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如果匡某的驾车冲卡行为造成民警、协警人身伤害,那就不是现在的行政处罚,而是上升到刑事处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