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金华的小伙伴一出门就是用“滴滴”、“优步”等软件打车,就连一些大爷大妈都加入到了网络约车的队伍中来,好像不会用打车软件,就已经out了。
不过最近金华的优步却“吃”了一张罚单,罚款近万元。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件事情还要从优步最近推出的一个“0元打车”活动说起。
7月4日,金华市民小陈(化名)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冰爽夏日,0元打车!优步金华每天享受2次7元立减!赶紧叫上小伙伴,每天清凉0元起专车接驾!”
首单免费,这个活动还挺给力的。于是,小陈按照优步软件操作呼叫了一辆车子。在车上,就连驾驶员也对小陈说:“第一单是免费的,乘车人非常合算。”
“我收到了这条优步短信,才呼叫优步。”小陈回他话说。
结果,小陈从工商城茂华街乘坐到双龙南街1698号,共计3.64公里,按照正常收费10.06元,但优步却提高到2.6倍的收费,即应收取26.16元;按优步发布的广告说,“每天享受2次7元立减!”则被优步自动扣去了19.16元。
明明说首单免费,结果到头来反而多出了将近一倍的钱,小陈真的很心塞。小陈觉得:优步的广告语是0元打车,扣去乘车费用是欺诈行为。故此,该消费者向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经调查,优步约车平台运营商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发布内容含有“只要在周一坐一次优步,即享接下来3天打优步:全!部!免!费!”“坐一天送一天,只要本周三坐优步,立享周四免费乘车”等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这家优步运营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的广告费用为5000元,发布短信广告6532条,短信广告发布费用为653.2元,两项合计广告费用为5653.2元。其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属于虚假广告行为。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集中力量查处优步约车平台虚假宣传案件。7月21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优步虚假广告宣传违法行为作出16959.6元的罚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