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声明》,表示长城汽车在2023年4月11日,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 DM-i(产品型号:BYD7152WT6HEVC2)、宋PLUS DM-i(产品型号BYD6470ST6HEV2)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以下为《声明》的全部内容:
声明
2023年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DM-i(产品型号:BYD7152WT6HEVC2)、宋PLUS DM-i(产品型号BYD6470ST6HEV2)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 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 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 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目前,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