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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推新能源车 搞不好因此坐上被告席

2016年10月01日 12: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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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火如荼举办中的巴黎车展上,戴姆勒公司(梅赛德斯奔驰)宣布了一项新能源发展计划,要在2025年之前推出10款电动车。在各大汽车厂商都在推新能源战略的背景下,这个消息显得无关痛痒,然而戴姆勒的这项计划,很可能创造一个历史:第一个因侵犯专利而被中国公司告上法庭的豪华汽车品牌。全新子品牌,侵犯奇瑞权益?在巴黎车展上,戴姆勒公司的CEO蔡澈(Dieter Zetsche)信誓旦旦地宣布了这项新能源战略,并且这十款新车将归到一个新的子品牌下,而这个子品牌名称为“EQ”,EQ代表一个包含服务、技术和创新的电动生态系统。为此,奔驰公司发布了一款全新的概念车,一辆小型跨界电动车,续航里程达500km。蔡澈称概念车已经接近量产了。

奔驰EQ概念车

对于奔驰的技术水准,笔者是信心满满的,毕竟财大气粗而且有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未来EQ的产品不出意外会具备一流豪华品牌产品的各种特质。然而笔者担心的是,这个EQ品牌在中国市场落地的问题上,可能会遇到来自中国本土汽车品牌奇瑞的强力阻击。我们先看张图。

上图为奇瑞旗下新能源产品奇瑞eQ,是奇瑞基于新QQ车型开发的一款纯电动车型。虽然奇瑞QQ已经逐步退出市场,但在国家新能源汽车热潮中,补贴后售价6万的eQ依然每个月可以获得1000-2000辆的销量。

很显然,中国是最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奔驰既然推出了新能源产品和品牌,未来势必要引入中国。而在奇瑞事实上已经在使用“eQ”作为商品名称的背景下,奔驰未来如果真的将其引入国内,在产品均为电动车的情况下,势必会直接侵犯奇瑞的权益,这是奇瑞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奔驰很可能会因此吃上官司。建议奇瑞去德国打官司(微笑脸)中国品牌因商标侵权吃官司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关注汽车行业的同学应该都还有印象,3年半之前的2013年,来自中国的新兴汽车品牌观致携旗下第一款产品观致3 轿车参加了欧洲的日内瓦车展,然而还未能等到车展开幕,踌躇满志的观致就被一纸禁令浇了一盆冷水。

来自德国的豪华汽车品牌奥迪一纸诉状将观致告到了德国汉堡的法院,称观致侵犯了奥迪的商标权,要求法院判决观致将产品改名。当时,观致打算将第一款产品命名为Qoros GQ3,而奥迪认为,车名中包含“Q3”,侵犯了自己Q系列产品的商标权益。而德国汉堡法院依法公正公开判奥迪胜诉,并且向观致下了禁令,于是观致不得不将自己新产品的名字从Qoros GQ3改成后来的Qoros 3。

当然,这件事儿的后续结果是,虽然观致在德国法院败诉,但在日内瓦法院却赢得了官司,可以继续使用GQ3,只不过后来观致还是选择用更改后的观致3作为自己的产品名称。观致心有余悸,“还好宝马没有告我侵犯3系的权益啊!”宝马:???从这件事儿可以看出,德国人对于商标专利的重视和保护意识非常强,哪怕这个新品牌只是在产品名称里用了Q3字样,德国法院都会秉公执法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基于这个案例,奇瑞如果未来需要跟奔驰打官司,我们也建议去德国汉堡法院去告,毕竟如果GQ3会侵犯Q3的商标权的话,“EQ”怎么看也侵犯了“eQ”的商标权。国内商标纠纷撕逼多去德国告当然是个玩笑,毕竟奇瑞应该没有就eQ在德国申请注册商标,同时也没有eQ产品在德国销售,德国法院应该不会支持奇瑞的诉求,但如果在国内告,奇瑞的赢面还是很大的。实际上,国内汽车圈的商标侵权案件并不鲜见。例如早在十三年前的2003年,吉利就因为旗下的美日商标,被丰田告上了法庭,丰田认为美日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如下图)。最终法院判决吉利胜诉,没有侵犯丰田权利,不过胜诉后没多久吉利美日就退市了。

再比如现在的力帆汽车,原来并不是叫力帆,这家企业在在1995年花4万元从无锡某企业买下了“轰达HONGDA”商标。在“轰达HONGDA”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本田以“HONGDA”商标与“HONDA”过于相似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1997年7月1日,国家商标局认定“HONGDA”商标侵权,不予注册。但是当时的力帆并不在意,依然使用这一商标销售产品,直到2001年才改名力帆。本田公司锲而不舍,将力帆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力帆败诉,赔偿本田147万元。

既然提到了本田,不妨再多说一个案例。本田在华有两家合资企业——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在汽车圈内,两家企业被简称为“东本”和“广本”,然而这两个词并没有注册专利,因此有人就懂了脑筋。2002年,广州林叶机电公司申请注册“广本GUANGBEN”商标,而本田公司则认为,虽然“广本”并未注册商标,但作为“广本”的简称具有知名度,因此这个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先后经过工商总局的裁定、复议、行政诉讼一二审,本田公司均胜诉,被告不服,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最高法院认可了“广本”作为广汽本田的事实,判决被告侵犯了广汽本田的权益,“广本GUANGBEN”商标的申请应当不予核准。通过这些知名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法院在商标权益的保护上,并没有刻意偏袒中国企业,而是可以做到”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决,而奇瑞已经事实上使用了eQ作为汽车产品名称,奔驰要想引进“EQ”,恐怕是不太可能了。那么,奔驰会不会最终因此坐上被告席呢?小编我还是hin好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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