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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出师不利 车市“权利制衡”不该只争朝夕

2017年07月05日 1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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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容客观

消费者:这部车要是定的话得等多久啊?

销售:是这样,你如果自愿加两万那就可以提现车,要不加的话我们就不跟您承诺期限,或许明年、或许后年。

消费者: 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是不许加价?

销售:没听说,这东西还是自愿,不愿加的话,不卖给你就完了,好卖的车型卖了两年了,还加。

在4S店销售人员淡漠的三言两语中,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显得有些出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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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加价购车的现象仍被多家媒体争相报道,显然,提价拿车的脚步并未因新《办法》的提出而停驻……

当新《办法》遇上“套路” 不许加价沦为口号?

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最为关心的莫过于,新政中所涉及的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的内容。根据,新《办法》中第十条规定:“应明示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按理说,“不许加价提车”的要求,本该大快人心,然而自新《办法》施行几天后,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据笔者观察,近日多家媒体在实地采访多家4S店后发现,“加价提车”的现象并未出现质的变化。其加价的“套路”倒是大相径庭。

“这个车很紧俏,我们也不会随意从厂家订车,如果你要订车的话时间会很长,我们都建议你拿店内有的现车。”——此番销售员的“托词”并未因为新《办法》的出台而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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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作为提取现车的代价,消费者必须购买店内提供的汽车装修套餐和保养套餐,价格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否则概不出售。

可见,目前“加价提车”并未刹车,而是通过加装装饰等相捆绑销售、加价的作法“弥补”着新政约束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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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政的影响力,4S店销售人员坦言: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汽车行业他都有一个行业的规范,这个就是一个办法,一个指导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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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办法》引出变相加价购车的尴尬局面。有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对于汽车销售中的“潜规则”进行遏制,但是处罚力度并不大,仅为责令改正、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经销商在热销车型上变相加价,以及捆绑销售中获得的利润来说,违法成本依然过低,新政想要短期内见效还有一定困难。

卖方市场手握资源 ABB混卖,难!

同时,新《办法》被议论最多还有打破汽车销售单一授权模式。规定中提到,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并存和取消新车销售区域限制。这,或许会促成一些有意思的画风,比如:消费者来到奔驰4S店,举棋不定到底是该开宝马还是玩奥迪

少了垄断多了选择,新规当然也是消费者所乐见的,在一个4S店有多种汽车销售,这意味着购车渠道更加公平化、多元化,便捷化。那么ABB在一家店混卖,真的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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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汽车品牌销售”向“汽车销售”的过渡已不是新鲜事儿。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不过,自该公告实施至今,却从未听说有一家奔驰4S店出售宝马、奥迪。这背后,潜藏着哪些利益纠葛?是否会让新《办法》陷入桎梏?

“新《办法》要打破单一品牌授权模式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至少现在做不到。”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政策对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会起到一些效果,但不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以4S店为主导的汽车销售和服务模式仍是主流。

这也不难理解,相比经营多个品牌的经销商,厂家一定会将更多的资源用来支持专心做自己品牌的经销商门店。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从目前市场的供需关系看,对某些热销车型,仍然是卖方在主导市场。如此一来,尽管4S店手持政策的保护伞,但如果脱离了厂家支持,或许也很难走远。

打破区域垄断  已有经销商在“松绑”

为了打破“看得见,买不着”的怪现象,新《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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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牌车型在 不 同 区 域的价格可能相差巨大,但往常由于受制于不能跨区域销售的这一规定,不少消费者难以在折扣力度大的地区购买。伴随新《办法》出台后,4S店禁止跨区域销售,供应商对售后配件和整车价格进行限制等行为都将得到改变。

据了解,就目前来说,其实区域销售限制早已在多地经销商松绑。当前,汽车整体发展疲软,销售放缓成为新常态,经销商压力也越来越大。据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公布的调查显示,包括奔驰、宝马在内近乎全部的经销商都反映存在价格倒挂问题。对经销商来说,在销售前段尚处倒挂的情况,转而在透明的终端市场提高价格,自然不是明智的选泽。

小结:

往日,“一元化”的品牌销售向多远化的汽车销售转变。在笔者看来,新《办法》的提出是对厂商、经销商、消费者三者的权利制衡。将授权经销商从高额经营成本中释放,通过进一步打开市场,引导其将更多的利益让渡给消费者。

虽说,未来4S店或许仍然是车市的主流,不过新《办法》的提出也对它们敲响了警钟。进入市场的大门的门槛降低了,对经销商来说,虽然具备可靠的品牌背书,但在未来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此前的某一对象。而对于卖场、汽车超市来说,如何提高专业度、服务质量以抗衡4S店,是今后面临的挑战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然而,新《办法》从实施到见效还需要过程,甚至有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将处在“叫好不卖座”的境地。就拿“不允许加价提车”来说,要遏制这样的行为还需要多方的参与,一方面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应该互相结合起来,监管部门出台健全的惩罚机制。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多一点耐心,毕竟如今的“一纸政策打破了过去12年的生态平衡。对于国内这样的超级大市场来说,想立竿见影恐怕会让人失望。这恰似一艘行进中的万吨油轮,尽管船长下令左满舵,但距离真正实现转向,还需要一段时间和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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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秀清 PA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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