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现在司机开车最烦的是什么,不按交规乱开的电动车绝对能排第一!
举个例子:有天女司机美美,换好吊带化好妆,哼着歌开车去会隔壁老王。到一路口处绿灯后正常行驶……
但是突然不知哪窜出辆闯红灯的电瓶车,美美躲闪不及双方剐蹭。
但赶过来处理的交警却认定“私家车司机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观察严重疏忽,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要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WTF!故意闯红灯乱开的电瓶车只承担很小的责任,老老实实开车的司机却负主要责任!让这些违规电瓶车更加肆无忌惮,天理何在?
事实上,近年来这些违规的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一直在不断上升!
再加上汽车与违规电瓶车发生事故后,交警也总是“似有似无”的判定偏向“弱者”一方,让无数老实开车的驾驶员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吗?必须有!今天就教各位一招“保平安”——
这天又是女司机美美,换好丝袜喷好香水,开车去会隔壁小张。在同一路口绿灯正常行驶的美美又与一辆闯红灯的电瓶车发生剐蹭……阿西吧!要不要这么寸!
赶来的交警又是上次的处理意见,这次美美拒绝接受交警意见——
美美走下车理论道(不要问我为啥人也换了衣服也换了):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要求事故电瓶车进行鉴定。
根据国家对电动摩托车标准的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km/h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鉴定结果出来如果是超标车,且电瓶车驾驶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就算有摩托车驾驶证,那么就按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的标准来重新判罚责任!
面对着哑口无言的交警和事故电瓶车主,女司机美美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
那么这次美美能够强势逆转,究竟靠的是什么呢?
有理有据,国家规定帮大忙
第一,无论汽车、电瓶车、行人,都要遵守交规。虽然实际判定中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谁担责任!
第二,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市面上的电动车大都不符合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第三,如果按照机动车管理,那么市面上大多电瓶车的车主都没有机动车驾照,属于无证驾驶。
客观说,电瓶车的国家标准非常不合理。可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主们却可以依照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车主们如何躲避违规机动车?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斜”!自己不要违规最重要。现在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瓶车,有多少是因为机动车违停造成的,大家心里也都有数……
除了不要违停,多数司机如果能够做到在路口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那么类似路口的剐蹭会少很多。
目前杭州、昆明、上海等地都已对路口不礼让行人的车辆罚款和扣分。但国内大部分的地区还是只能靠车主自觉,但现在自觉的车主又有多少呢?
作为司机来说,能按要求做到不违停、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的话,汽车与电瓶车的矛盾将会少很多……
对于电瓶车来说,很遗憾,直到今天对电瓶车的新标准也迟迟没有出来。电瓶车该怎样管理?用什么标准来管理?电瓶车主又该如何约束……
只能告诫电瓶车主们生命诚可贵,不要不当回事!最后,我也只能由衷期盼更加健全的交规,和更遵纪守法的道路环境。毕竟和谐社会是大家都想要的!
期盼交规更加健全严格的请点赞!【智选车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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