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人无完人,车无完车。”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辆汽车不能很好的兼顾有一定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比如运动性和舒适性通常不能兼顾,低矮的车身线条和宽敞的乘坐空间一般也没办法兼得。但这并不能成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解脱之词。譬如本次315晚会上,4S店店长在面对进口大众漏水时,居然“机智”的回复了一句极具“哲理”的话:“上帝造人都会有瑕疵,何况是车呢?”
4S店是连接厂商和消费者最重要的桥梁,而店长在这架桥梁的作用又是举足轻重的。店长的态度尚且如此,整个终端的服务态度又会是什么情况呢?细想一下,除开汽车本身的质量问题,为什么每年会有一大部分的投诉来自于4S店的售后服务、合同和虚假宣传呢?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度,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录入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投诉20474件,比2016年增加5227件,增长率为34.3%。其中,占比最多的不是质量问题,而是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分别占30.59%和22.19%。
具体来看,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主要包括: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同一质量问题多次维修;售后在三包期内收费修理等。
作为某品牌终端销售店出身的小编,对此是深有感触。举个记忆比较深刻的例子:当初还在某4S店时,有批车的变速箱出了问题,属于设计缺陷,出现了高速跳挡的情况。你能想象那个场景吗,高速路上开120km/h,变速箱硬生生的给你从D挡跳到N挡。于是就有了消费者过来要求过来退车,4S店先是协商修理,结果修了三次没解决问题。之后客户就要求退车,经销商不退,给出的理由是厂家没给解决方案他们也没办法,最后到离职也没等到事件的结果。
这在国内几乎已经常态化了,经销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退一辆车的代价对于他们来说真的挺大的。一方面,厂家不出面,经销商确实不愿自行承担或是先行垫付这部分损失。另一方面,很多经销商就是看准了消费者没有这么多的时间成本在一辆车上面耗,死活给你拖着。小编可以负责任的说,大部分的非直营经销商都秉承着“拖垮一个是一个”的心态来“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涉及合同问题的投诉主要包括:合同违约行为;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缔约自由等。
合同问题更是普遍。4S店销售圈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会扯皮的销售顾问不是一个好的销售顾问。”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在销量任务面前,销售顾问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通过某些方式“骗取”消费者的订金,而且经销商的某些领导是默认的。等消费者提车的时候再和消费者耗着,诸如不买精品不给提车、消费者选购的车型没车了等理由司空见惯,甚至用“定金”代替“订金”以此作为不退定金的理由,导致消费者的购车体验极差。
写在最后
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是一个很难界定的问题,毕竟从研发到生产这么长的流程不出差错是极其困难的事情,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出了问题之后好好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另外,某些经销商的诚信、态度才是更加亟待解决的问题,欺骗消费者、不断消费客户的信任是走不长远的。如今,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购车模式正在兴起,蔚来更是设立了蔚来中心,厂商在尝试越来越多的购车模式,虽然短时间内无法撼动4S店的地位,但是经销商的态度问题若不解决,4S店迟早会毁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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