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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不敢了,借车给别人竟有这么多麻烦!

2018年04月16日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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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辙

原标题:下次不敢了,借车给别人竟有这么多麻烦!

上周末,车辙君的朋友万哥组织聚会。万哥接到通知,公司派他去海外工作半年,回国后有机会升迁。遇到这种好事,大家都为他高兴。

喝酒的空档,万哥愁眉苦脸说出了自己的烦心事:听说万哥马上要出国了,他的姑姑找到他,说自己的儿子也就是万哥的表弟刚拿了驾照,但家里目前还没买车,想借万哥的车练练手。

万哥问大家:“如果说不借,是不是显得我很小气?但我是真的不想借车给别人啊。”

与万哥优柔寡断、欲拒还迎的反应不同,酒桌上十几位“老司机”没有丝毫犹豫,异口同声说:“千万别借!”

大家纷纷讲述了自己借车给别人,或是自己听说周围的人借车给别人之后发生的糟心事。

(以下都是真实事件自述,主人公用“我”代替。虽然不是车辙君一个人发生的事情,但车辙君感同身受。)

故事1:  同事找我借车用了一天,还车时什么都没说。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罚单,超速50%,罚1000元,扣12分。时间过了这么久,我也不好意思去问同事,只有自己交钱,想办法扣分了…… 

故事2:  亲戚找我借车,回来的时候说开不习惯,车受了点小伤。我还笑着说没事。看了才发现,哪是什么小伤!车门被刮伤几道,送去修理厂,师傅说车底划得稀烂,光修车就修了2万多。 

故事3:  去年春节我和老婆出国旅游,老婆的表哥找我们借车,说好了等初五我和老婆旅游回来他就还车,结果初六了都没见人。给他打电话他说还在外地自驾游,路上耽搁了,要初十才能回。害我和老婆只能打滴滴去上班。 

故事4:  有天晚上,我堂弟找我借车,说是着急去见客户,第二天还回来后车里一股酒臭味。原来他接的客户喝醉吐在车上,他没洗就给我还回来,害我被老婆骂了很久,以后再不借给他了。 

故事5:  亲戚找我借车,还回来时,我发现车前脸有点划伤,打电话问他怎么回事。结果这小子矢口否认,非说是我自己划的,诬陷他。其实也没想找他赔,就是问问情况,但他这个态度太气人了。 

故事6  也是亲戚找我借车,车子给他时油是满的,还回来时油表灯都亮了。我车上安了ETC,后来收到高速公路过路过桥费账单将近千元。我去问他,他说自己刚刚参加工作,收入低,让我高抬贵手。后来才晓得他趁年假借我的车带女朋友出去玩,听说有几天还住在车上。我瞬间觉得车都被毁了……

大家的吐槽表明,借车这种事情延伸出来的糟心事简直是太多了。

▲ 借车的坑这么多,吓得我脸都变形了

谁也不能保证借车给别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弄脏车子、有点剐蹭都是小事情,最怕是发生事故甚至肇事逃逸等严重情况。一位从事法律工作的车友分享了案例:

一辆轿车在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人身亡,司机驾车逃逸。交警通过现场监控看到的肇事车牌照查到车主为陈某,陈某表示在饭局上他把车辆借给了朋友李某。交警联系上李某后,发现李某在事故发生时属于醉酒驾驶。

那么,车主和借车人到底谁该为事故负责呢?

最终,法院判定李某在事故中负全责,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还要赔偿事故被害人的损失。因为饮酒驾驶加上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车主陈某对事故发生承担连带责任,与李某一同承担近百万元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来看法律对过错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虽然从法律上看,如果保险和责任人(机动车使用人)给力,承担了全部责任,车主就高枕无忧。但在很多实际案例中,车主无法全身而退。

比如责任人不承认借车的事实,车主又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自己不在车上。亲朋好友之间借车,通常也不会签署借车协议。这种情况下,车主有苦也说不出。再比如责任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或是责任人在事故中也有死伤。车主不仅要承担事故的追责和索赔,还要面临责任人家庭的责难:“你为什么要把车借给他呢?你要是不借,他也不会出事!”

退一万步说,就算出事故的借车人承担所有的赔偿和责任,车主还面临车辆的损坏和保险的损失。因为车辆一旦发生事故报保险,会在交管局的系统里保留出险日期、出险次数、赔偿金额。第二年再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车辆的出险记录上调保费,直至拒保。

那么,到底该如何避免被借车呢?根据车友们的反馈,不妨试试下面这些办法:

一、明确拒绝。告知想要借车的亲戚或朋友关于借车的各种隐患,让对方了解借车可能发生的纠纷。

二、委婉拒绝。找理由婉拒,例如自己要用车,没法借出,或者车辆需要保养、保险到期、手续不全等等。同时提议可以租车或者打车、约车等。

三、断了念想。如果遇到文章开头所说的万哥的情况,例如长期出国,车辆将会被闲置的话,可以干脆把车子卖掉,没车也就不用担心是否出借了。

针对拒绝借车这一事件,大家也提出了很多办法。不乏“妙招”:

“在朋友圈分享借车以后发生事故的新闻,留言‘车与老婆(老公)概不外借’。如果看到这条信息的亲朋好友还要执意借车的,也就没有必要交往了。”

“每天上下班开车,周末自驾游,不给借车的人机会。”

“针对长期或经常借车(蹭车)的人,找他出来,跟他说直接把车转让给他。”

“他找你借车,你就找他借钱。总要把赔偿、修车的钱提前准备好。”

“准备标准的借车合同,明码标价用车一天多少钱,就当是开了个租车公司。”

“买车的时候买手动挡,能抵挡一大批前来借车的人。”

“自己的车档期那么多,总是能被别人借走的,也没必要养车了。不如卖掉,自己租车或打车,总好过替别人买车养车。”

不知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借车的情况,又是怎么应对的呢?评论里说说看吧~

《车葩说》| 作者:梁庆沙

《车葩说》车的事,说到底还是人的事。无论有关车的任何事,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人的情感与活动。车辙最新开辟“车葩说”栏目,用轻松搞笑的单口讲述、群口讨论方式,将人与车的故事娓娓道来。旨在发现日常生活中最in的汽车话题,最葩的人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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