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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货车年检、治超、限行等 9月1日起各地将施新政

2018年09月01日 1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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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流商用车

9月1日是学生们的开学季,而2018年的9月1日,对于广大物流人、货运司机来说,蕴含的内容实在更多。原来,自9月1日起,利好的“全国通检”政策将落地实施,“放管服”改革给广大司机带来诸多便利将实现。

同时,各地限行柴油货车范围还将扩大,柴油国六标准产品开售,重卡上牌面临地方标准压力,治超政策再度加档等等,一系列举措也将给行业带来些许震动。

如何面对变革,无论利弊得失,想必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笔帐。物流商用车网特别盘点了全国各地以及行业部分相关政策措施,并做简要分析,也请读者一同留言讨论。

全国年检、驾考利好政策实施

政策背景:今年下半年,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规定自9月1日起全面推行。措施包括货车被纳入“全国通检”,司机可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驾驶证审核、申领免检标志等18项驾管业务凭身份证可以一证办理;所有交通业务,一个窗口全部办理;车辆消分面签绑定;驾照可异地换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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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评:“放管服”举措,简化了司机和货运企业办理验车等手续的流程,减少了此前司机和物流企业为办证和检测、检验等所花的时间和费用。期待多重利好政策下,政策理顺司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进而创造良好环境,让司机成为最终的受益者。

各地限行范围再扩大

针对货车限行,成为各地治理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9月1日起,更是多地施行政策加码。比如,镇江市区货车禁行区域扩大调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赣州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限行货车;兰州货车限行管控;深圳罗湖区金湖路限行大货车。

以深圳为例: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天7时至22时,限制大货车驶入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限行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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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点 评:各地区限行措施实施时间统一,都是今年9月1日,但多数为实施限行措施的升级版本。比如深圳、杭州等地,此前已经出台过相关限行措施,此次不过是增加了限行范围。这对于从事城市配送的货运司机来说,要时刻关注路线限行变化,规划好绕行线路,有较大业务需求者,可以考虑使用新能源物流车进行配送。

当然,有人“限行”,也有人“放行”。比如齐齐哈尔,放开了限制1吨以下物流车通行。

据悉,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台举措,自9月1日起,对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载质量小于等于1吨、车长小于等于5.5米的箱式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面放开通行限制。同时,在主要商贸市场周边将施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停车泊位。

点 评:相比各地限行货车执行“堵”的措施,齐齐哈尔此举具有“疏”的意义。根据《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市将通过此措施解决配送车辆“通行难、停车难、装卸难”等问题,给广大货车司机提供了较好的通行支持,此举也给那些大限特限货车通行的其他城市管理者以重要的逆向思维提示。

北京上牌压力山大

政策背景:在北京上牌运营的货车,需满足国五标准的同时,还需满足北京国五一、二两阶段的排放要求。而最新国五二标准,将于9月1日起实施。同时,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未满足新标准要求的车型不允许在北京市场销售和上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网信息显示,北京重载国五新标准(OBD、PEMS)通过审查和发布目录的第一批轻卡车型中,仅有江铃轻卡产品。

点 评:2017年12月,北京市环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在2017年12月20日起对重型汽车实施OBD、PEMS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汽车均应符合上述标准。如今由于大批卡车品牌产品不符合标准,致使其难以进入市场销售,用户已购车辆由于新政实施等影响无法及时上牌,所以市场仍有存量产品,给经销商、用户购车都带来较大困扰。

广东国六标准柴油将开售

政策背景:国六标准实施计划公布后不久,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国VI车用柴油推广使用工作。自2018年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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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评:推广使用国六标准柴油的积极行动,为未来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奠定一定的基础。看似积极行动的背后,此举却给货运行业带来较大压力。也许此时,货运车辆企业还没有完全做好技术升级准备,用户刚购买的国五产品还没来得及还完贷款。当然,既然油品已经达到国六标准,那么车辆技术升级等项要提速,用户也只能快马加鞭地提高效率。

河南、江苏两省治超政策再加码

河南:超载货车禁上高速。日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公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要求,执法单位可以在高速路口设卡,超载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货车超载行为,要倒查源头单位、车主、装载企业,依法追求其责任;高速公路违规放行超载车辆,将没收全部通行费,并按照2000/辆处以罚款。

江苏:超载运输停业30天。江苏治超规定中,运管机构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可以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点 评:河南、江苏都是我国的物流大省,其出台的严格治理公路运输超载超限举措,值得人民群众点赞。从政策内容里可以看出,此番政策与以往不同,一超四罚在政策中成为重点内容,并规定了对于营运企业处罚的具体措施。

如果执行中运管部门够按照规定实施,体现公平公正,其结果一定能赢得喝彩;如果片面追求治理,把处罚司机当成重点,不能抓住治理当中的关联利益方这个关键环节,就算超载超限在一段时间被遏制,终将难以标本兼治。

结语:

不论与货运车辆相关的国六标准,与司机紧密相关的年检,还是与运输业务密不可分的限行、上牌、治超等举措,9月1日以后,它们的影响都会更加明显。

为此,有的司机因减少年审手续而倍感欣慰,有的却因排放升级太快而担心车辆淘汰速度加快;有的物流企业因治超加码而充满期待,有的担心城区限行范围扩大再度增加运营成本;有的车辆生产企业因储备了先进技术期待国六来临使产品大卖,有的担心其排放技术不能及时赶上升级的步伐而被市场淘汰;有的车辆经销商因拥有占技术优势的品牌,或代理了新能源产品不惧销售压力;有的经销商却担心库存产品还来不及销售,就要被新产品挤压失去竞争力。

这一连串的反映以及看似矛盾的状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会不断上演。然而,历史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正是适应运输和车辆需求之下的积极行为。

此时,无论是谁都要明白“适者生存”这个道理,从个体司机、物流企业到车企都要相信,压力之下机遇也将时刻出现,跟随变化及时找出适合的路径,终会占得持续发展先机。被动适应、消极应对,无论何时都将面临淘汰出局的风险。

(物流商用车网 记者 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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