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份亏损661亿元账单的公布,关于公路建设融资方式和延长收费年限的问题再次被热议。据知情人士透露,明年将迎来收费公路年限到期的高峰期,而面对巨额的负债压力和新建高速所需的资金空缺,交通部正在积极酝酿修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地方延长公路收费年限提供法律依据。
一份亏损661亿元的账单
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首次向全社会公开了收费公路的里程规模、建设投资、债务余额以及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总支出为4313亿元,亏损额达661亿元。在总支出中,还本付息支出3147亿元,相当于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其中4.67元偿还利息,3.95元偿还本金)。
从趋势上来看,收费公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比例在一路走高。2010年至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比例分别为60.62%、69.52%、85.60%和86.2%。截至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4308亿元,这一数字是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的近10倍。
事实上,收费公路并不是一直亏损。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还盈余32亿元,从2011~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分别亏损323亿元、566亿元和661亿元,亏损额逐年加大。对此,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彦武解释道,一方面是收费标准长期不变。以北京为例,京港澳高速执行的收费标准是1994年制定的,京沪高速的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京藏、京哈是2000年制定的。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养护费用却逐年上升。
但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董焰看来,收费公路一直都是一笔糊涂账,这些人守着一个收费的大“奶牛”却叫亏损,很难让人信服。这次公布的信息太笼统,应该有一个详细的账单,告诉我们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大家有个对比和判断。
高速公路将迎收费年限到期高峰
面对严重的资金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先于中央开始“想办法”。2013年12月27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延长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根据该文,6条原定收费期不足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一律将延长至15年,9条收费期满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再延期收费一年。
该文发布后,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山东省政府随即解释:“多年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府还贷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菏泽至东明等9段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到达收费年限后,均未还清贷款。”
事实上,山东并不是地方延长公路收费的个案,《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包括山东、新疆、江西、江苏在内,过去两年内至少已有34条高速公路进行延长收费。
对于地方延长收费的问题,交通部也非常重视。部领导亦曾到相关地区调研。“山东省有关部门在部领导调研期间,提出了交通建设的资金压力问题,并建议交通部尽快修改和出台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上述接近交通部人士透露。
2004年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收费期限可比这一期限多5年。
“事实上,交通部也很着急,因为十几、二十年前是高速公路建设和通车的高峰期,近几年是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到期的高峰,明年将有大量高速路收费到期,如果不能收费,就等于断了这些路的主要收入来源。”上述接近交通部人士透露。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曾表示,今年年底全国将有2000多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到期。此前,也曾有媒体预计,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
记者统计发现,以单个省为例,山东省2015年将有至少15个、874.4公里的高速路到期。河北省的省道平青大线平青大收费站 、国道107线涿州收费站、省道成峰公路峰峰收费站等也都是在今年或明年到达收费年限。
延长收费成交通部门必然选择
“对于交通部门和公路企业来说,如果到期就停止收费,欠银行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每年养护和运营管理公路的开支都很难筹集,许多公路都将难以为继,所以延长收费是迟早的事,这是交通部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必然的选择。现在交通部公开收费公路亏损数据,也是为了试探市场反应,并为延长收费造声势。”上述接近交通部人士透露。
去年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正的主要内容是收费公路免费政策的实施、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如何调整。其中新增部分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但据媒体报道,《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未获得国务院法制办通过,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明年6月份形成初稿,最迟明年年底之前将文件上报国务院。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交通部应该不敢直接增加最高收费年限,而是选择以‘免费政策’‘改建扩容’等为理由,给地方延长收费年限的行为在法律上撕开口子。”上述接近交通部人士预计。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作为公路的用户,我们运输企业和个人都希望政府可以更多地承担公路建设和维护的资金,减少公路通行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财政不可能完全支撑飞速发展的国家高速路网建设,我们使用和享受了高速公路建设带来的成果,那必然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现在我国处于高速路大量建设和贷款、还款的时期,交通部门出于资金压力可能延长收费,但10年之后,随着高速路网的基本形成和贷款金额的减少,公路建设的资金困境也会解决,到时候可以再探讨降低高速路收费。”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表示,现行的公路收费和融资模式带来了许多问题,我们必须进行反思,一方面,要加强对公路收费的管理,杜绝腐败和资金挪用问题,减少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今后可以尝试通过税收的形式,如燃油税和轮胎税来维持公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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