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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超区费成快递“潜规则”是谁的错

2015年04月08日 14: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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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物流网

网上购物,图的就是送货上门的方便,如果负责派送货物的快递要求你取货时还需要另交“超区费”,你能接受这样的服务吗?最近,大连民族大学金石滩校区大二学生小陈在签收快件时,被快递员告知需要额外支付“快递超区费”。小陈与快递员几经理论,最终还是拗不过,多交了2的超区费。“明明网购时已经交了快递费,怎么还要多交钱?这让我们很难理解。”

 

“超区费”或“保管费”成了“潜规则”?

小陈说,多家快递公司都收取超区费。快递员说如果不愿意交超区费的话,就要去快递公司或者小镇取。久而久之,这竟然成为了一种潜规则。在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鲁迅美术学院大连分校等学校,有的快递公司则是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学生如果想要取件,则需要交1元钱的“保管费”。一位学生表示:“虽然看起来1元、2元的钱不多,可是一来这钱收得根本没有道理,二来这么多学生,这也不是小钱了。”

快递公司表示与这些收费无关

快递“超区费”、“保管费”的收取是否合乎相关规定?记者联系到了大连圆通快递公司的一位客服人员,她解答说:“每一个快递网点都有自己相应的负责区域,由快递员进行派送。如果出现超区情况,快递公司事先会与学生联系,让学生上网点来领取,快递公司不会收取学生的超区费用。”她同时告诉记者,所谓的“快递超区费”、“快递保管费”都是大连各高校网点和派送员自行决定并从中赚取额外收益,与快递公司无关。

消费者有权在合法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恒指出,关于快件超区问题,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提交地址时,卖家没有提醒快递是否超区,事后出了问题理应由卖家承担责任。但是卖家提醒了消费者该地不能派送,消费者执意继续,责任应由消费者承担;至于快件保管费,快递公司作为承担运输业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妥善保管物品。如果快递员以“快递超区费”或者“快递保管费”为理由拒交货物,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民事责任,要求履行义务,赔偿损失。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卖家提前告知该地区属于超区范围,让收件者上门取件的行为存在一定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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