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恒大淘宝在股转系统官网公告披露其与东风日产就2015年11月因亚冠决赛恒大淘宝俱乐部赛服“换广告”一事产生法律纠纷的诉讼结果。公告显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判定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赔偿东风日产损失2477万元。
2014年1月,东风日产以1.1亿元买断了2014年2 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恒大淘宝俱乐部2014赛季及2015赛季主、客场比赛服胸前广告权益。但2015年11月21日亚冠决赛上,恒大将球衣胸前广告变更为“恒大人寿”,对此东风日产方面非常不满,并针对恒大的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书中,东风日产请求法院判定恒大赔偿经济损失3244.1万元,并免除双方此前签订的《广告合同》中约定的第六期2400万元付款义务。
花都区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定结果并未免除东风日产之前与恒大淘宝签订的《广告合同》中2400万元的付款义务,并将赔偿额由东风日产在起诉书中申请的3244.1万下调至2477.8万。根据最终判决结果,被告广州恒大淘宝需要在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之内赔偿东风日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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