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条例年内出台 汽车维权路依然漫长

2012年10月18日 07:51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马连华 0人参与 0条评论

在享受完双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大餐后,消费者又迎来了一个幸福的消息。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虽然是一份迟到的大餐,但消费者依然充满期待。

全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草案通过后,正式的召回条例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公布。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也认为,汽车召回条例不同于汽车三包政策,后者涉及的单位以亿计,因此政府顾虑更多。召回条例只涉及上千家制造企业,可能也应该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对于召回条例,政府不应该有什么顾虑。”

目前透露的消息显示,召回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对问题车企的处罚更加严重。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消除缺陷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费用由生产者承担。草案还对生产者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缺陷汽车产品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如果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未发布召回信息的;或者拒不召回的;未按照规定方式消除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的;以及经营者未停止销售、租赁或者使用缺陷汽车产品,更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媒体计算,问题车企可能因此面临数亿元的罚款,这也让召回条例成为汽车产业目前最严厉的一部法规。

“对安全隐患问题,政府下多大力度都不为过,处罚再严格也不过分。”苏晖表示,召回条例将促进厂家重视质量安全,而不只是重视销量。“这些年汽车因为质量问题,发生了那么多隐形事故,最后都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这不是法治国家该有的现象。政府这个方针完全正确,不能拿消费者当实验品。企业连召回都不敢,凭什么让消费者买你的车?”

召回条例的出台将对车企、消费者都产生巨大影响。近两年,国内召回案例逐步增加。2011年我国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召回法规也逐步完善,但是整体仍落后于发达国家。崔东树告诉记者,随着上述条例“落地”,预计未来在华销售的进口车、合资车和自主车将在召回频次、召回批次、单批次召回量等方面大幅增加。

由于近几年国产汽车的召回频率较少,业内有人担心严格的召回法规可能影响自主品牌的发展。长安汽车副总裁朱华荣表示,自主品牌面临的压力会增加,毕竟我们与国际品牌在工程开发、制造质量控制、故障模式、供应商零部件等方面经验数据积累有较大差距,国际品牌还常常闹召回,自主品牌更不会轻松。没有技术实力的自主品牌可能面临灭顶之灾。

对消费者而言,召回条例上升到行政法规,意味着今后汽车消费者在维权时又多了一个武器。此前,汽车出了质量问题,消费者面临举证难、投诉难、多头管理、推诿扯皮四道坎儿,与强大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相比,作为个体的消费者是弱者,汽车出了质量问题维权无门,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苏晖建议,既然定了召回条例,就应严格执法。“我们国家很多法律法规都制定得很不错,严重的问题是没有严格执法,出了问题就推到消费者头上,不是驾驶技术有问题就是油品有问题,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一位消费者也在微博上表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消费者维权的关键是如何保障法律彻底执行!

“召回条例虽然即将出台,但还谈不上维权。中国什么时候都谈不上维权,至少我这一代看不见了,到处都穷横,消费者到哪儿就是弱势。”苏晖依然对消费者的维权环境表示担忧。

有预计称,随着召回条例草案获得通过,酝酿8年已久的汽车三包政策也有可能即将出台。今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稿比初稿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但也有人士担心,由于牵扯利益太多,汽车三包政策出台不会太快。

[责任编辑:wa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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