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车保时捷的经销商捷成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广州市三信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三信”)的官司继续发酵中。
昨日,广州市捷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捷成”)与三信就保险合作合同纠纷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再次对簿公堂。三信起诉广州捷成称,广州捷成与三信签订的保险合作合同到2012年12月底到期,而广州捷成却于2012年5月29日提出与三信提前解除保险合作,单方停止合作并造成三信损失1500万,为此三信要求广州捷成赔偿毁约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广州捷成方面代理律师昨日在法庭上称,双方在签署合作合同上签订没有排他性,因此广州捷成在合作期间有权将保险合同业务交给其他保险代理公司。此外,广州捷成在2012年5月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后,三信并没有在上面签字,合同到2012年底也一直在履行,因此广州捷成不需要对三信进行赔偿。
三次交锋
这是三信与捷成就保险合作合同纠纷第三次在法庭上会战。此外,三信就“VIP保障万用卡”被停用问题也已在广州以及深圳另外起诉捷成。捷成是保时捷2008年前在大中华区的独家总代理,2012年捷成成为保时捷在中国的最大经销商。三信曾与捷成公司有保险业务的合作关系。
三信相关负责人李耀明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该公司从2006年就开始与广州捷成有业务往来,并于2009年起正式合作,2009年到2012年间,双方签订《保时捷品牌汽车保险合作协议》,合作车型为保时捷品牌汽车的机动车商业险,广州捷成有权推荐,客户根据需求购买,出具保险单后,三信按照约定按车辆险保险总额一定的比例向广州捷成支付佣金,合作协议一年一签,一直以来双方都保持不错的合作关系。
李耀明谈到,在保险方面展开之后,双方于2010年还一起开发针对小额车辆维修业务的“VIP保障万用卡”,保时捷汽车用户以一定价格从三信取得该卡后,凭卡可到广州捷成每年享受一至两次免费小额维修业务(5000元以下两次,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为1次),该维修费用由三信与广州捷成结算:5000元以下按2200元/次结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按4400元/次结算。这主要是因广州捷成有些维修业务收费比一般维修厂贵一两倍,因此有些保时捷客户在钣金、喷漆这些简单维修上跑到其他汽车维修厂维修,而保时捷总部对车辆维修价格有制度的限度,不允许经销商自行打折,因此以万用卡这样的方法变相打4.4折,考虑到多重原因并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但双方默认这种合作方式。同时,三信与深圳市捷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也采取了这样业务合作。
万用卡违规嫌疑
从三信的车险代理合作中的收入,捷成的现金收益就非常丰厚,而维修业务则在短短几年时间累计就已经过亿元。
不过,双方合作好景不长。2012年5月底,捷成在双方合约未到期情况下向三信发送“提前解除合作协议”的通知。李耀明称,由于协议中只字不提解约责任和理由,三信没有同意。于是与捷成”展开了协商,其间三信多次提醒如果单方毁约,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捷成需要赔付三信巨额违约损失。其后,三信发现他们已无法与其开展正常业务,捷成不再向三信提供任何客户资料,实际上已单方面停止了与三信的合作。2012年7月5日,三信就此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捷成。
不久后,捷成提出之前双方合作的万用卡有违法嫌疑,要求三信停止。2012年9月7日、9月18日,捷成广州、深圳分公司分别致信三信,通知已于9月1日决定停止兑现万用卡的业务事宜。三信方面认为,捷成突然对已经发出的尚在有效的万用卡停止接受使用,这给三信在商业信誉和经济上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并因此在深圳以及广州两地起诉捷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原告三信公司以“联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被告捷成公司,但因为双方之间并未就万用卡签署联营合同,且原告与被告双方也没有其他的书面协议证实双方约定了有关联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原告声称的“联营合同”对被告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驳回三信公司之诉求,但三信不服又提起上诉。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为,基于原告、被告间的《保时捷品牌汽车保险合作协议》的履行,被告承接了原告“VIP保障万用卡”涉及的相关维修服务,据此原、被告的合作关系成立,但该关系原、被告双方未以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据此属于不定期关系,被告可随时解除上述关系。因此,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驳回了三信的诉讼请求,三信同样对此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将于下周一开庭。
至于捷成为何突然中断与三信多重合作,李耀明称至今不清楚其原因。蹊跷的是,双方合作诡变发生是在捷成高层人事变动期间。“是否与此有关,我无法作出判断。”李耀明说。而捷成方面昨日出庭听审的相关人士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等待法院的判决,此时不便作出任何回应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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