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再次被搁置。如一旦属实,这也将是《办法》的再次流产。据悉,去年,商务部曾明确指出,将启动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分析人士指出,汽车生产厂商仍是主要的反对力量,但目前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的发展。厂商与管理部门正在上演马拉松式的拉锯战。
多次修订无疾而终
目前,据有相关人士表示,关于对《办法》的修订,何时再推进还没有时间表。
2004年,为了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淘汰出局,对国家更有效地管理汽车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并规范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通过了《办法》,于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然而,《办法》净化市场环境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却与市场环境存在不和谐。早在2007年、200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连续两次提交修订《办法》的议案,商务部也曾答复要拟定“补充规定”对《办法》予以完善。而在2009年,《办法》的修订稿甚至已经出炉,但随着振兴汽车产业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汽车市场快速回暖,经销商窘境得到缓解,《办法》的修订工作暂时被搁置。直到去年11月,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再次启动了《办法》的修订工作。
整车厂已经对我国汽车配件市场构成了纵向垄断,国内部分汽车维修、保险及零部件业人士建议相关部门修改相关政策,打破整车厂对原厂配件的渠道垄断,放开原厂配件对外销售的渠道限制。而导致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市场也指向了《办法》。
“修改《办法》的难度还是比较大,车企的反对意见会比较大,传了几次都无果而终。”一名经销商负责人表示,但《办法》部分条例明显不适应现阶段的市场环境。
将触动车企的根本利益
然而,《办法》既然已存在不适应现在市场环境,为何却难以修改?
分析人士指出,这主要是会触动车企根本利益。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汽车生产厂商是主要的反对力量,他们希望政府制定和维持对企业有好处的政策。
“政策应该去适应市场的发展,现在汽车市场销售的形态已完全变化。比如品牌授权,形式上是存在的,但是一个经销商只能销售一个品牌的情况早就被打破了。如今需要打破的是品牌授权带来的市场竞争,这种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之间的地位不平等是急需改变的。”汽车分析师张志勇表示,这种现状要进行改变,可以从政策上进行修订,但主要还是来自市场本身的动力和压力。如今,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新车销售所带来的利润越来越薄,生产企业要维持整个渠道的稳定,就必须要让利于经销商,让经销商有更多的话语权。
张志勇认为,品牌授权规定是《办法》的主要问题所在,放眼汽车以外的行业,并未有生产企业对经销商进行审查规范。如将汽车等同于一般的消费品来看,在汽车行业就不应该存在这样的审查规范。《办法》以后面临的可能不是修改,也许是废止。贾新光也认为,《办法》并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直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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