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23日散发了美国诉中国针对部分原产于美国的汽车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
报告认定,中方在倾销幅度计算的披露和价格影响等方面的做法不符合世贸规则。
此外,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国的部分主张,在国内产业定义问题上完全支持中方,在损害数据的非保密概要、因果关系以及其他公司税率等问题上也部分支持中方主张。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对专家组关于倾销幅度计算的披露和价格影响等问题的裁决持保留意见,并指出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汽车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已于2013年12月14日到期终止。
中国商务部2011年12月宣布,由于美国对华出口的部分汽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2012年7月,美国就此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双方随后进行的磋商未能达成一致。同年10月,专家组成立。
中方认为,争端所涉及的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伤害,中国采取的措施符合世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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