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的任务,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编制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就是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同时称,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目前已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为确保完成淘汰工作任务,《方案》提出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据了解,《方案》从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管力度,调高黄标车及老旧车使用成本,通过市场手段推进淘汰,通过补贴促进淘汰等多个方面着手推进淘汰工作。具体有八方面措施: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监管;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开展黄标车治理改造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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