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汽车产业持续多年的厂、商之争骤然升级,但被寄望于改变厂、商关系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版,却终究没能在2014年正式“出炉”。
日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形势很复杂,《办法》的修订版不会很快公示,商务部可能也需要再观望一段时间。以现在的进展和流程来看,新《办法》大概要到2015年年中才能出台。”
按照此前多方流露出来的消息,《办法》的修订版本应于2014年12月在商务部网站公示,然而,就在2014年的最后两周,商务部却再度公开征求意见。据悉,目前各方意见均已交付商务部,但商务部方面却一直“沉默”,始终没有对外公布修订进展及公示日期。
事实上,商务部再度征询意见的消息一出,业内人士就已经意识到《办法》的修订版不会在原本所预期的2014年内公示,而近段时间,汽车经销商的“反抗”事件也此起彼伏。由于时间上的交集,厂、商之间的关系显得异常紧张,但更为外界所关心的问题在于:经销商们前所未有的“抗争”,能否让《办法》的修订在经销商权益方面更进一步?
尴尬困局
自2005年《办法》开始实施至今,每年都会有将被修订的消息传出,然而,10年来,《办法》修订的“流产”几乎成为一种常态。那么,这一次,《办法》遇到的是“流产”还是“难产”呢?
“商务部应该也很为难,2014年的整体销售形势非常不好,不仅经销商出现了大规模亏损,很多汽车厂家的销售目标也难以完成。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出台新《办法》当然不合适。而且,经过各方多年的博弈之后,现在新《办法》的出台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循环:《办法》越不修订,形势越复杂;形势越复杂,新《办法》越难出台。”苏晖表示:“单以时机来说,商务部也会等到市场形势比较好的时候,再推行新《办法》。按照汽车产业的市场规律,2015年应该是好于2014年的,所以新《办法》可能会在年中正式出台。现在的汽车产业与10年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市场呼吁一个符合现代互联网精神的管理规定。这也是商务部要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既要在越来越复杂的形势下平衡和维护汽车厂、商之间的权益,却又永远都达不到双方的预期。”
记者就此向参与《办法》修订工作的相关人士求证,由于此事目前尚处于保密状态,相关人士均表示不便透露《办法》修订的进展及公示时间。但他们亦委婉表示,苏晖指出的《办法》修订的困境确实一直存在,且数次导致了修订工作的中止。不过,当前的形势已经迫在眉睫,政策也逐渐放开了部分限制,“而且,新《办法》总是要出台的。”
由此看来,新《办法》在2015年出台基本已成定局。各方的诉求固然无法全部得到满足,汽车厂、商之前的博弈也不会随着《办法》的修订而终止,但在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商务部也终究要给汽车产业一个“交待”。
一位不愿具名的经销商集团高层戏称:“从《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已经从‘八年抗战’转成了‘十年内战’,希望这不会变成一场‘持久战’。不过,从这一次的修订情况来看,至少在征询意见方面,政府部门对经销商的重视程度已经提高了很多。”
再征意见
2014年12月初,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等8个政府部门,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5个协会均收到了商务部下发的相关函件,被要求对《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这是继2014年9月召集汽车厂家、经销商、汽车组织协会和业界专家召开三次会议,就《办法》的修订进行意见收集之后,商务部再次针对《办法》征求各方意见。与2005年出台《办法》不同,商务部在修订《办法》的过程中,明显提升了对经销商的重视程度。而此前,在2005年《办法》出台前夕,商务部仅征询了汽车厂家及中汽协等方面的意见,几乎没有给予经销商层面任何话语权。但在本轮修订过程中,经销商却几乎“无处不在”,不仅如此,一向站在经销商立场上的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深度参与,更令经销商们信心倍增。
2014年12月1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京召开关于《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意见的座谈会,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星行汽车、北汽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联拓集团等知名经销商集团的高层均出席了会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肖政三表示,本着建立健全汽车流通行业经营体制,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和安全消费环境的原则,协会已经整理相关讨论意见和建议并上报给商务部,具体内容暂时不便公布。
无独有偶,2014年12月13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也根据商务部的有关函件,联系全国各地汽车经销商会员召开专题讨论会,并针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建议在经营主体定义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汽车进口商不得与国外汽车生产企业有直接的或间接的资本关系;建议在有关授权经营期限及延续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在首次授权经营期限满后,汽车供应商应对经销商的授权经营期限应自动延续5年”等在内的6条意见。
仅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所提的意见来看,经销商对于此前传出的细则修订显然不甚满意,而商务部此番向汽车厂家之外的各方征求意见,亦被视为是在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对经销商更为重视的表现。
遍地狼烟
是近期经销商的频繁“公然反抗”加剧了汽车产业复杂的形势,还是复杂的汽车产业形势导致了经销商们的“揭竿而起”?业内并无定论。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商务部此番所征集到的意见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近期各类事件的影响。而经销商们更殷切盼望,在这样的背景下提交的意见能够受到更多的重视,让《办法》的修订再进一步保护自身。
尽管汽车厂、商之争由来已久,但双方的矛盾似乎从未激化到当前的程度。按照经销商们的说法,若非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又怎么敢与汽车厂家“势如水火”。
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所发布“2014年度经销商满意度调查”结果中,2014年经销商经营压力普遍增大,大约40%的经销商月度平均库存高于两个月。以6月份狭义乘用车总销量135.5万辆、当月库存系数1.69推算,经销商终端库存量约为229万辆。其中,合理库存约163万辆,超过合理库存水平约66万辆,占用资金约924亿元。纵观2014年全年,有8个月库存预警指数超过警戒线,使得近7成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
于是,经销商们的“补贴申诉”就成了一种常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代表523家经销商向一汽丰田索要22亿元人民币补贴,因为95%都在赔钱亏损;宝马经销商联合向汽车厂家提出多项要求,包括索要60亿元额外返点;北京现代上海渠道集中退网;东风本田北京经销商拒绝进车……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有想法”的经销商不在少数,而经销商在《办法》修订前夕集体“爆发”,原因恐怕不会只有“年底压力大”这样简单。
有感于经销商当前岌岌可危的生存形势,庞大汽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金勇指出:汽车厂家近年来所倡导的原厂零配件保修,统一保险、精品、金融、4S店里不能卖其他品牌产品等均为伪命题;造成当前汽车产业乱象的根源就在于汽车厂家“大跃进”式的目标设定,且并未承担市场恶化的结果。
以目前的形势来看,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近乎针锋相对的地步,在这一状态下将出台的新《办法》究竟能否重塑流通格局,令汽车厂、商关系从博弈回归理性,仍是未知之数。但至少在现阶段,《办法》的修订已经赋予了经销商一定的希望。
“《办法》的修订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压力。比如目前一些经销商和汽车厂家之间的激烈矛盾,结果大多都是厂家拿出更多资金补贴经销商,实质上是市场的压力造成了汽车厂家的妥协。而新《办法》,将在政策层面让汽车厂家作出更多的让步,以缓和经销商所面临的市场压力。”汽车行业知名评论员张志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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