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向记者表示,北京还将继续执行尾号限行措施,至于是否将尾号限行固化成地方性法规,他表示,还需要政府部门调研。
有记者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昨天已经提请大会审议,草案中提出,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同时,考虑到地方实际工作的需要,修正草案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北京的尾号限行措施实施之初是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现的,被定义为“地方性临时措施”。从2008年10月开始,北京实行机动车按照尾号组合限行的措施,该措施至今已近延续五次,本次限行措施今年4月10日到期。
李士祥今天上午表示,尾号限行措施目前得到社会的基本认同。4月10日到期后,还将坚持实施此措施。至于是否考虑形成一项地方性政府法规从而固化措施,他表示,总体上还是按照几年前执行情况做一个系统的分析,然后政府部门对这个可行性进行调研。此外,他介绍今年还将在停车位的供给和管理上加强措施,停车坚持分区域差异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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