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警一级)期间,执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全天停驶80%。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三)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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