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流路口要交替通行,违者罚300,遇上事故要负全责
前几天,茶哥在深圳出差时莫名的收到了一张罚单,罚款整整300元!被罚的原因是我在汇流路口处没有按照规定“交替通行”。什么是交替通行?在茶哥的印象里,并入汇流入口不都是谁快谁先并入吗?不让行也要罚款吗?
▲图中3号车为违法车辆
为了解决这个疑惑,茶哥还特地找了下相关的法律依据,还真的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法律的确是有规定,在汇流入口处应该交替通行。只不过上面没有说,不怎么做会被罚款。茶哥还特意查了下,除了深圳有罚款外,在北京、上海、长沙、深圳、郑州等地为缓解车辆交汇口的拥堵现象,也在整治此类现象。茶哥抱着一人上当,全家不亏的想法,也为各位车主科普下什么是交替出行。
交替出行也叫做拉链式出行,顾名思义,指是在汇流路口两边的车辆,像拉链一样,左边一辆、右边一辆的交替出行,不允许抢道。这么做的好处,一是避免了因为抢道而发生的单边道路拥堵,相当于把前方道路资源平均地分给了两边。二是也避免了因为抢道而发生的碰擦事故,保证了行车的安全性。
茶哥找了一张错误示范和一张正确示范供大家参考:
关于电子警察是如何判别,车主是否交替出行的机制,缸哥也和大家说一下。当车主通过了标有“交替出行”标识时,电子警察就已经开始记录了。通过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根车道车辆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1”或“2、2”的情形,电子警察将马上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抓拍四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依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一旦处罚确认了,根据每个城市不同的交规,要被处于200-300左右的罚款。而且如果由于你不交替出行而发生事故的话,你的负全责。
茶哥觉得交替出行作为硬性规定也蛮好的,这样既保证了车流速度,也保证了汇流的安全。但交替出行不免碰到以下情况,旁边车道的车实在是速度太慢了怎么办(也就是两边车道不等速),如果我不先走,后面只会更堵。问题还是要解决的,但这条规定本意是好的。可惜的是,目前知道这条规定的车主还是太少,大家应该普及下,避免像缸哥一样收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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