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某市的一张图片,引发了当地朋友圈的热议。图片中两位执法的交通警察,对一辆白色车辆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1万元。此事发生之后车主感到委屈,自己只是一位上下班拉了“顺风”乘客的车主,有人帮忙分摊出行的费用,还为他人提供了出行便利,为什么要被罚款?
其实出行平台已经不是个新生事物,从发展的历史也看出来,也曾经因为到底是不是正规的可出行车辆而被质疑过,所以如今网约车,以快车、专车为主专门从事营运的车辆,已经取得网约车资格证,也已经得到交管部门的认可。但是对于顺风车,却好像是一个出行当中的“灰色地带”。网约车算是合格车辆,那顺风车算什么?网约车还是普通家用车辆,到底是不是需要办理网约车资格证呢?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你要说TA是营运车辆也没问题,毕竟就算是顺路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你要说TA不是营运车辆,毕竟人家的主业还不是运输客户为主。这办不办证,的确是个问题!
11月20日,针对网民的提问,交通运输部给出了明确回复: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别高兴的太早,凡事都有一个“BUT”跟着,否则,你还真有可能面临罚款!
现在市面上提供“顺风车”服务的平台,不是滴滴,就是嘀嗒,此前因为有网友的举报,所以北京市还对于要嘀嗒出行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停止相关业务,据说那一次的罚款金额为15万元。所以,虽然顺风车并不需要办理网约车证件,但是依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正常出行:
1、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2、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3、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4、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这四条信息是不是很正常?但其实并不是没有歧义的,尤其是那“不以盈利为目的”,到底如何评定是否是以盈利为目的呢?就像文章开头的那位车主,按照他当时的费用计算,一公里的费用达到了1.5元,而在交通部门的认定当中,如果顺风车每公里的费用超过1元钱,那就算是“盈利目的”。
鬼扯:顺风车被认可,但是价格却出现了很大的偏差。网约车平台会有一种定价,这是基于鼓励车主出行的需求。但是交管部门则认为,应该以乘客的分摊并不具有帮助车主减轻出行压力为前提。到底谁会赢?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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