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杯汽车与申华控股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华晨集团因涉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合计处以5360万元罚款。
据悉,2020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
公告显示,华晨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所披露的2017年、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晨集团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
三、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虚假记载;
四、华晨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
五、华晨集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对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对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对叶正华、刘鹏程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同富、邢如飞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池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杨波、东风、刘学敏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高新刚处以8万元罚款。
据了解,华晨集团注册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辽宁省国资委和辽宁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股80%和20%,旗下有多家持股控股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是整车制造。华晨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包括华晨中国、申华控股、金杯汽车、新晨动力。当前,华晨集团旗下拥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由于华晨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目前尚处于重整过程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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