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讯 在2022“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集团高级工程师周福庚提交《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动能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能源乘用车使用环境的建议》《关于优化新能源货车政策的建议》《关于将新能源教练车纳入公共领域用车管理并鼓励推广的建议》四项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集团高级工程师周福庚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50万辆,成为全国汽车行业发展的一大亮点。但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存在一定波动。
为此,周福庚提出增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动能的三项建议,分别为建立积分市场供需调节及稳价机制;再次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使用环节给予新能源汽车更多优惠。
2022年后,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入到完全退出的倒计时阶段,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政策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财政补贴的完全退出,使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增大,产品售价上涨势在必行,如此一来也将打击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积极性。基于此,周福庚建议,要给予新能源乘用车在使用环节的政策支持。
周福庚认为,要想增大用户购买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吸引力,减少用户的购车、用车顾虑,可站在用户的角度思考用户用车场景,从新能源乘用车使用环节着手。如,提高新能源乘用车充电便捷性、实施波谷充电免费,多措并举为用户创造便利、实惠的用车条件,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乘用车为主导,产业政策、社会资源等大多集中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但新能源货车的发展有所不足。在“双碳”战略背景下,商用车行业尤其是货车的碳排放压力相较乘用车更大。根据相关统计,我国载货汽车保有量约占汽车市场整体的11%,但货车的碳排放总量约占公路运输碳排放总量的60%。为此,周福庚认为,载货汽车新能源化发展势在必行且更为紧迫。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货车累计销售10.3万辆,渗透率仅为2.4%。周福庚分析称,影响新能源货车推广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购置成本较高抑制消费需求;部分终端客户2年2万公里达标难度大;配套设施亟待完善。
基于此,周福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优化新能源货车用车优惠政策。降低车辆购置成本,延续给予轻型燃油货车置换纯电货车补贴的鼓励政策,并适当扩大实施范围,鼓励纯电动、氢燃料等产品的规模化推广;降低新能源货车用车成本,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同时完善新能源货车用电价格、停车费用、高速路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开放路权,制定新能源货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扩大新能源货车通行区域,缩减限行条件等。
二是适当放宽2年2万公里的补贴门槛,改为2万公里达标后即可申报。放宽部分场景特别是对机场、电网、港口等特殊运营场景的2年2万公里门槛,如将2年的年限要求放宽至3年。
三是加快新能源货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完善新能源货车高频使用场景,如快递、邮政、城配等周边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择优改造部分场景的充电设施,同时符合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货车充电使用条件。
周福庚还提出要将新能源教练车纳入公共领域用车管理并鼓励推广的建议。他希望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各地公安考试机关示范应用新能源考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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