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逐渐收紧和规范。10月1日起,又有一批电动车管理新规实施,本次收集了部分地区最新政策,大家出行要留意了。
无牌电动车:上路就罚
广州:10月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开罚
此前,广州交警就发布过公告:
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广州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 月 1 日后,广州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不管是之前买的车还是新买的车,都要登记上牌之后才能上路行驶,否则被交警抓住将面临处罚。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办理登记上牌,以免上路被罚。
超标临牌电动车:到期禁行
广东佛山:10月起,黄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此前,佛山发布了《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
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可登记发放过渡期牌照。核发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号牌自动作废,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具备上路资格。
也就是说,10月起,黄牌电动自行车号牌作废,禁止在佛山市道路通行。
那么问题来了:号牌作废后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理?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报废超过期限的蓝、黄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向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交售电动自行车,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原件;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电动自行车收车回执单》;资料由回收拆解企业送到所属车管所,车管所审核资料,办理注销登记。
广东清远:10月16日起,临牌电动车不得上路!
之前,清远针对非标电动车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自10月16日起,即便已登记挂临牌的电动车,也不符合上路条件。违规上路行驶的,将按规进行查处。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福建宁德:10月起,《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条例:
● 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均要实名登记上牌,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后座只允许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 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大家在开车上路之前,最好先了解相关条例规定。
10月起,摩托车的年检周期调整
10月1日起,摩托车的年检从10年5次降至10年2次,分别于第6、10年进行上线检测。
有车主可能会问了:摩托车年检调整,跟电动车有什么关系?
根据摩托车的驾驶证分类,可以分为三种:D、E、F。其中F是轻便摩托车,也是我们平时开得比较多的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在驾照、保险、年检制度,都和摩托车一模一样,也需要参加年检。
所以,本次新规实施后,电摩、电动三轮车,都能享受降低年检频次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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