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汽扯扒谈了解到,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贾跃亭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此前,贾跃亭因该案被强制执行2.4亿余元,后多次被冻结股权。
据报道,乐视网此前发布公告,因公司 2007 年至 2016 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乐视网合计罚款 2.406 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 2.41 亿元。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对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限制消费。
俗话说债多不压身,这已经是贾跃亭身上同时背负着的第42条限制消费令了。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该院于今年2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证监会申请执行贾跃亭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因贾跃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决定对贾跃亭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北京金融法院将依照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贾跃亭的限制消费令,不仅是对他个人的惩罚,也是对其相关企业的警示。作为一家曾经的互联网巨头,乐视网因为财务造假、资金链断裂、债务危机等问题,导致了股价暴跌、员工离职、供应商维权、用户投诉等一系列负面影响。这些都是对社会和市场的损害,也是对法律和监管的挑战。我们希望贾跃亭能够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尽快还清债务,为自己和乐视网的未来负责。同时,我们也期待中国证监会能够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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