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和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2016年12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明确要求国六标准的实施分为A、B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a限值要求。第二阶段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
同时,明确提出道路实际排放测试(以下简称RDE)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在具体实施环节,RDE试验结果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试验报告上登记“仅监测”或“满足标准限值”。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仅监测”车型不能继续生产及销售,所有生产及销售的轻型汽车RDE试验结果均应为“满足标准限值”。
最近各品牌纷纷疯狂降价,也与清理国6A库存,迎接国6B到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由于新能源高速增长抢占燃油车市场,以及技术转型的问题,导致了一部分企业存在库存压力。截至2023年1月底,不满足RDE要求的库存车辆超过189万,含已采购部件的库存超过200万。
根据最新公告,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这就相当于给了车企半年的清库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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