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北京发布《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该措施列表将今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为84项重点任务,在84项重点任务中,包括“重中之重”的任务共26项。北京还将完善本市车辆和外埠车辆限行政策。市交通委、市环保局研究制定进一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政策,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择机实施。
其中明确规定今年年底前,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不达标车辆不得在京销售和登记注册。市环保局牵头研究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指标限值,并开展车油适配实验。
标准比较
相比“国Ⅳ”排放标准,“京Ⅴ”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降低25%,指标更为严格,并首次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京Ⅴ”标准规定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与“国Ⅳ”标准相比,“京Ⅴ”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收紧”最明显。“国Ⅳ”标准的限值为每行驶1公里排放0.08克,而“京Ⅴ”标准的限值是0.06克,减少了0.02克,降幅达到25%。
此次“京Ⅴ”标准中,还首次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每行驶1公里排放0.0045克。这也与目前“欧Ⅴ”标准中的相关排放限值一致。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颗粒物中很大部分是PM2.5,当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00万辆,增加这项限值对控制PM2.5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在尾气排放达标的有效性上,“京Ⅴ”标准也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从10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按照“国IV”标准,在正常维护保养的情况下,汽车要保证行驶10万公里以内,尾气排放不能超标。而“京Ⅴ”标准下,要保证行驶16万公里不能超标。
背景阅读
201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在国Ⅴ标准出台前正式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京Ⅴ标准,此标准相当于欧Ⅴ级别。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不予登记注册。
北京市环保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后与欧盟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接轨,单车排放比现行“国四”标准降低40%左右,这也是北京市从执行“国一”开始,第五次在全国率先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称,北京市自2013年2月1日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轻型汽油车辆,不再发布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清醒汽油车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交和换位用途重型柴油车。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符合“京Ⅴ”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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