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汽车讯 今日,国务院发布公告,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旨在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商用车行业相关) |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其他共同 实施部门 | 资格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 商务部 | 无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82号) | 取消 |
全国外贸物流员 | 商务部 | 无 | 水平评价类 |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章程》 | 取消 |
制表:凤凰汽车 |
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商用车行业相关) |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单位) | 资格类别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中小型机械操作工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汽车客运行包装卸工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公路货运装卸工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港口装卸工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农用运输车驾驶员 | 农业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 | 取消 |
制表:凤凰汽车 |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手机应用
凤凰网汽车&凤凰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