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主题介绍

5月2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称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嘉宾介绍
  • 吴景明: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 白南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
  • 南辰:新华社资深记者

北京拟推“有位购车” 需避免权力寻租

凤凰汽车评论 《星期三会客室》是由凤凰汽车、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共同打造的一档汽车节目,每周三10:00-11:00,凤凰汽车和北京交通台共同直播最贴近消费者的行业话题,畅谈老百姓的汽车生活。

5月2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称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本期《星期三会客室》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白南风、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聚焦北京拟实行“有位购车”的话题。

依法行政 操作性不强

白南风认为从长远来看,这种思路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管理和社会进步。南辰认同这个观点,“用条例的方式管理停车是进步表现,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思路,但是具体到操作性方面,我认为并不强。”

吴景明建议,关键是从现在开始着手解决停车的问题,也是为未来“有位购车”的政策打一个基础。

须通过强制性规范增加车位供给

南辰认为,这个条例非常有必要的一点,是对现有的停车资源进行周密梳理、详细地统计,“把一些不妨碍公共安全和道路使用的位置,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定义为车位,明确示以标线。”

白南风表示,真正根本解决停车位的问题,必须通过强制性的建筑规范来增加供给。“呼吁尽快定制建筑的配套强制性规范,确定配套设施里一定要有停车场、停车楼。”

“有位购车”要避免权力寻租

南辰表示,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利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去解决停车难题,但要考虑到在执行的过程当中简政放权以及避免权力寻租的问题。

吴景明补充说道,“说不要说拿一个一纸空证明解决有位停车问题,而是首先在条例出台之前有车位建设的关键性文件出台。”

网友评论
分享到: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