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持续加大的交通压力,始终是摆在深圳面前的一道难题。为破解这道难题,深圳坚持综合治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交通需求、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并进行了种种探索和努力,但由于近期新的政策规定,使以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为主的经济手段不再具备实施条件。
此次暂时限购小汽车,恰恰是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市民的根本利益,这将为深圳交通综合治理赢得时间。目前深圳机动车增长迅猛,交通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十分严重。
深圳机动车快速增长,密度全国第一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加快,小汽车增长势头居高不下。截至2014年12月20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14万辆,近5年年均增长率约16%,仅2013、2014两年,新增机动车就近100万辆,目前每公里道路机动车约500辆,车辆密度全国第一。尽管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加强道路资源供给,但依然远远跟不上小汽车快速增长对道路交通设施的需求,深圳道路交通系统已不堪重负。
中心城区高峰拥堵时段不断加长
2012年至2014年,中心城区的高峰拥堵时段由38分钟上升至55分钟。原特区内已形成了“三横六纵”拥堵带(三横: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六纵:南海大道、福龙路、皇岗路、上步路、文锦路、爱国路)。同时,原特区外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也持续加剧,梅林、布吉、南头等关口瓶颈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深圳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将被不断增长的小汽车所挤占,整个城市的运行效率将进一步恶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据测算,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深圳PM2.5本地排放源的41%,已成为主要大气污染源,是导致灰霾天气的重要原因。同时,持续增加的尾气排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
停车位缺口不断加大
据统计,目前深圳停车位总计约104万个,相比314万的机动车总量,缺口达三分之二,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大大挤占了城市公共空间,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消防安全。
以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为主要经济手段的调控措施目前无法推行
深圳借鉴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采取经济杠杆手段,调控交通需求,缓解交通拥堵。前一阶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深圳提出了拟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调节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的思路和措施。为充分听取市民意见,于2014年8月和10月先后召开两次听证会。从听证会情况看,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存在较大争议,大部分听证代表不赞同,部分听证代表提出了采取小汽车限购措施的建议。近期新的政策规定,对未列入国家、省两级目录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因此,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等经济手段目前已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采取增量调控措施遏制小汽车快速增长刻不容缓
按照现有态势,深圳未来2年机动车将新增约100万辆,到2016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400万辆,中心城区拥堵时长将从2014年的55分钟拉长至92分钟,整个城市的运行效率、大气环境、生活质量将严重恶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措施,治理交通拥堵。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小汽车增量调控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等大城市实施,交通恶化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为实施综合治堵和发展公共交通赢得了时间。
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措施,必须在短期内迅速实施
客观上说,对小汽车进行增量调控是一项高度敏感的举措,涉及广、影响大,若提前向社会公开,极可能引发小汽车集中抢购,既造成车辆剧增、增加交通拥堵,又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使限购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为有效减缓小汽车增长速度,遏制交通恶化,经过借鉴其他城市的利弊得失,并慎重研究,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采取迅速实施增量调控的措施,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交通拥堵治理是城市发展与管理的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深圳市将在控制小汽车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批交通民生项目,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强化交通管理执法,加强交通污染防治,并继续积极探索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打造高效、便捷、低碳、安全的交通环境,走深圳交通可持续发展之路。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手机应用
凤凰网汽车&凤凰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