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是群众的“心肺之患”。5月19日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中,针对扬尘治理、尾气治理、监管执法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副省长陈文华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等9个应询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进行回答。
扬尘治理怎样见效快?
省人大代表何德华提问:“如何加强对粗放式施工、运渣车遗洒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监管?”
省住建厅副厅长谭新亚回答,住建厅对工地扬尘污染提出“六必须”,包括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材料使用等。“目前全省有15个城市建有预拌砂浆生产线,生产能力2100多万吨,对减少工地扬尘作用明显。”
加大机扫比率,也可有效防治道路扬尘。谭新亚说,今年我省设区城市的机械化冲洗率要达到85%以上。对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住建厅将加大挖掘手续、开挖范围、作业时间的监督,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今年全省城市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5%,力争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
机动车尾气治理如何破难?
机动车尾气已成为我省大气污染重要来源,数量庞大的黄标车是主要污染源。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李伊林围绕黄标车淘汰和我省使用国五汽柴油情况提问。“去年,全省淘汰17.8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今年1-4月,全省又淘汰3.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2017年底前将基本淘汰所有32万辆黄标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叶建昆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主动发送短信督促车主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在车主办理其他车辆相关业务时,先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开展了在用车环保检测的11个市州,将把环保定期检验结果作为取得安检合格标志的前置条件。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琪补充,我省实施严格的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和燃料消耗量准入核查制度,禁止不合格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已制定实施《四川省班车和包车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规定》,结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制度,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营运车辆有序退出道路运输营运市场。“去年,全省共淘汰老旧营运客货车辆73428辆。”
省能源局局长雷开平说,我省推进使用国五汽柴油还存在油源供应调配渠道不多、油品设施升级改造较慢、经营市场监管难度较大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7年1月开始供油。
如何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贺盛瑜问,我省如何促进工业发展“绿色化”、降低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省经信委主任陈新有说,我省坚持把淘汰落后产能融入地震灾后重建、提升产业竞争力、雾霾治理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全局性工作中,瞄准高耗能、高排放、易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综合施策、统筹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取得明显成效,
陈文华说,今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要下降至42%,天然气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1%,水电装机比重提高到40%。“下一步,将按照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完成150万千瓦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关闭100户产量不足9万吨/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灾害严重的小煤矿。”雷开平也表示,将充分利用我省天然气和水电资源优势,协调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空气质量离改善目标差距多大?
我省空气质量离改善目标差距多大?成都平原大气环境容量还有多少?这两大热点问题在专题询问中也有涉及。
陈文华说,到2017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要比基准年下降10%以上,也就是要由8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75微克/立方米以下。目前,我省距离国家要求达到的目标还相差4.8微克/立方米,距离达到国家新标准还相差9.8微克/立方米。
各市(州)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是:2017年,成都市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下降25%以上,PM2.5下降20%以上;阿坝、甘孜州政府所在地,PM10已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其余市州PM10年均浓度分别要求比基准年下降3%-20%以上。
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说,“四川盆地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研究”科研课题对成都平原的成都、德阳、绵阳、眉山和资阳五城市大气环境容量进行分析评估。据研究测算,成都平原区域内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为:燃煤类占18-28%,机动车类占16-24%,工业类占15- 22%,扬尘类占10-20%,生物质燃烧类占10-18%,其它占10-13%。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总体较小,目前测算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已超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区域内部空间存在差异,成都环境容量最小,眉山、德阳次之,绵阳、资阳再次之;区域环境容量季节差异明显,夏季环境容量最大,冬季环境容量最小,冬、夏季颗粒物的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差5倍,重污染天气时相差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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