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北京
更多应用 |
官方:微博/微信
| 车展 | 专题 | 车商通 | 商用车

凤凰网汽车

行业
凤凰网汽车>行业>产业评论>正文

交通部着手打车软件管理 整顿使用秩序

2014年05月28日 09:30:49
分享到: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

交通部网站昨起就《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申请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经验证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后,才能发放驾驶员终端软件。

此前,多地都曾报道手机召车软件召来黑车的新闻,不少乘客还遭遇黑车加价。昨天发布的意见稿要求,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在发放驾驶员终端软件时,应当与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进行比对,验证申请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后方可予以发放。

意见稿还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驾驶员终端软件使用权限后,不得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丢失或更换手机时应当及时注销或更新服务账户信息。意见稿希望借此防止利用手机召车软件进行非法营运。此外,意见稿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接单即时召车业务成功后,应当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暂停运营标志,并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对接单后未按承诺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视为拒载行为。意见稿提出,对违反规定收取其他费用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就出租车司机利用打车软件机场“加塞”,意见稿指出,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 凤凰网汽车公众号

    搜索:autoifeng

  •  官方微博

    @ 凤凰网汽车

  •  手机应用

    凤凰网汽车&凤凰好车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0人点赞
|
评论0
加载中...

大家都在看

趣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