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为加快推进广州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广州市经贸委现面向社会征集公共充电站站址。广州市政府拟于2015年底前规划建设各类电动汽车充电站105个,以满足该市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经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进行筛选后,对于能够满足广州市充电设施建设要求的合法站址将优选纳入《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中。
社会公共充电站的建设地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场地面积须大于等于150平方米。可以建设2个及以上快充直流机,或可以建设10个及以上慢充交流桩的集中充电地点。
2、应选择在进出车便利的场所。可结合商业建筑停车场、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加油站、LNG(LPG)加气站、公交车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输变电设施等具体条件的场所建设中小型公共充电站。
3、宜接近供电电源端,便于供电电源的取得,并便于供电电源线路的进出。
4、不易毗邻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5、不应位于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风向的下风侧。
7、不应位于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8、不应位于室外地势低洼、易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根据公告,有意向提供符合条件站址的单位或公司,近期可填报《广州市公共充电站站址申报表》,并于2014年6月3日前报市经贸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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