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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车6月1日起收取充电服务费

2015年05月07日 14: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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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动汽车时代网 作者:段炼

北京市发改委消息,自6月1日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天北京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由各充电站运营商收取。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费按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充电服务费由充电设施运营商收取,作为运营商的收入来源之一。政府希望以此刺激更多资本加入充电设施的建设中,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广。但是,这也将提高电动汽车的使用成本,虽然仍比传统燃油车的使用成本低,但也可能对潜在的电动汽车用户的购车选择产生影响。

目前,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每度电收费0.87,按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结合目前北京92号汽油6.46元/升的价格,那么运营商每度电还可向消费者收取最高0.97元的服务费,如果充电站按照最高上限收取充电服务费,那么相当于6月1日后,消费者再在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每度电需交费约1.8元左右。

电动汽车时代网记者电话联系了富电科技华贸中心充电站、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及广泽桥中石化充电站,几家都表示已知道该通知,并介绍6月1日后将在消费者充电后同时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不过各家服务费收取的标准都尚在制定中,本月底将会陆续对外公布。

之前有报道称,富电科技在北京华贸中心的充电站将收取每度电0.8元的充电服务费。如果按照此标准计算,一辆电池容量为25kWh的电动汽车充满电,需要缴纳服务费20元。如果每天充一次电,一年一辆车的服务费为7300元。

除了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以外,电动汽车在有些公共停车场充电还需要缴纳停车费。

除了北京以外,也有其他一些区域,比如江苏南京、河北、上海、广东佛山、江西等地都已经公布了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其中,合肥、河北、佛山的充电服务费分别为1.7元/度、1.6元/度、1.2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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