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5月22日,工信部公示了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
经统计,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882款。其中江淮iEV6S、江淮iEV5、奔腾EV等车型在列。
(文/电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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